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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音乐教育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我国基础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于观念方面的原因或者是教师个人的原因,在教学的时候忽略了对审美的教育,只单纯的停留在了乐器和歌曲的学习上,使教学失去了审美内涵。那么,如何让音乐教育真正具有审美的内涵,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的能力呢?本文对这一问题作一些初浅的探讨。
关键词:音乐教育;教学过程;审美
一、从教材和教学过程中寻找美的因素
教育家敏泽说过:“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其根本特征和价值根源在于审美,审美价值是艺术的其他社会价值的安身立命之所。”音乐教学中审美因素的寻找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前提。在教材中和教学过程中最应突出,我们就从这两个方面去寻找审美的因素。教材的选择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是赏心悦目的艺术品,也是体现艺术教育审美品格的一个重要方面。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方面。一首好的歌曲总是贴近学生们的生活,可以表达他们的心声,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这种立境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他们的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还具备了“动听”“耐唱”的特点,它有着动听的曲调,唯美的意境,所以就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教学过程是教学的实施过程,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它是整个教育过程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表现“美”的过程。音乐教学的“过程美”将孕育着音乐教学的“结果美”,过程与结果是相互相承的、是因与果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注重音响和音乐作品外形感受力的培养,满足于感官上的需求,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低层次的形式“美”。而把对音乐的表象感受引向情感与理性感知,这是让“美”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化、升华的途径与方法。一堂精彩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构思精巧、充满新意的教学设计,而那些匠心独具的铺垫部分与诱人的连接环节则会不断地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使其产生新的审美渴望。同样在音乐教学的结束阶段,既是师生对音乐审美的共同回忆,又是一种新的音乐审美联想。
二、对教师自身的审美要求
有人把音乐教师称作是“美丽天使的塑造者”,是美的化身,是审美化教学的实践者。在课堂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美的感受。那么,教师要怎样注意自身美的素质问题呢?
(一)教学气质
音乐教师自身要有美的气质与风度,包括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外在的气质。外在的气质就是指教师的教学仪态,包括仪表、姿容、举止、情态、言语等方面。教师在课堂上的举止要大方得体,处处给人以美的姿态,态度也要和蔼可亲,指导耐心细致。教师外在气质的美往往会成为学生模仿的楷模。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
(二)教学语言
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板书。音乐教师的口头语言应发音标准,清晰,语调适中,表达规范,而且要充满感情色彩,富于感染力。
(三)教学情感
教师內在的美,是体现教师综合素质高低的问题。所以教师就更应该用心灵去感应学生。如果一堂音乐课充斥着批评、挖苦、讥笑之语使得学生情绪低落,那么不管怎样教学,都意味着失败。其实音乐教学里光有爱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老师对学生的尊重,让他们能根据自己的想象自由发挥,这样才能使课堂完全的互动起来。
三、不同的年级阶段该如何进行音乐审美的培养
音乐教育对个体发挥的作用表现于音乐教育能有效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感知、想象、理解能力以及他们的体验能力、调节能力和表达能力。因此不同的年级阶段对音乐美的感受、理解、鉴赏以及表现和创造都有所不同。
(一)1~2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首先在低年级(1~2年级)阶段,笔者认为培养学生音乐的“审美趣味”是教學的侧重点。兴趣是学习的基础,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特点,他们的体验很有限,只能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但能够辨别乐音和噪音,因此在培养他们的时候就要根据以上这些条件让他们获得对审美对象的初步感受和体验,让他们产生兴趣。
(二)3~4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其次在中年级(3~4年级)阶段。这个阶段的学生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主动地去体验音乐里的情感。因此在对他们进行培养的时候,教师要引导他们在已获得的音响感知基础上,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三)5~6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最后是在高年级(5~6年级)阶段。这两个年级的学生经过前面四年对音乐的学习,对音乐里美的感悟更高。他们在感受和理解音乐艺术过程中,要培养他们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上去。
四、总结
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要应用一切美的手段在轻松、活泼的音乐气氛中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音乐教师要时刻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在音乐课堂中学会用艺术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自然界,以审美的态度对待各种事物,从而提高他们艺术的能力和生活情趣,养成尊重,关爱,友善的美好品质,展现出自身艺术上最亮丽、最精彩的一面。
参考文献:
[1]袁善琦.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教育实践[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8.
[2]蔡觉民.音乐课程教学理念与策略[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12.
[3]廖乃雄.音乐教学法[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7.
[4]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M].人民出版社(第一辑),2004,1.
关键词:音乐教育;教学过程;审美
一、从教材和教学过程中寻找美的因素
教育家敏泽说过:“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其根本特征和价值根源在于审美,审美价值是艺术的其他社会价值的安身立命之所。”音乐教学中审美因素的寻找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前提。在教材中和教学过程中最应突出,我们就从这两个方面去寻找审美的因素。教材的选择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是赏心悦目的艺术品,也是体现艺术教育审美品格的一个重要方面。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方面。一首好的歌曲总是贴近学生们的生活,可以表达他们的心声,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这种立境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他们的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还具备了“动听”“耐唱”的特点,它有着动听的曲调,唯美的意境,所以就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魅力,使学生听了还想听,唱了还想唱,百听不厌,百唱不烦。教学过程是教学的实施过程,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它是整个教育过程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表现“美”的过程。音乐教学的“过程美”将孕育着音乐教学的“结果美”,过程与结果是相互相承的、是因与果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注重音响和音乐作品外形感受力的培养,满足于感官上的需求,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低层次的形式“美”。而把对音乐的表象感受引向情感与理性感知,这是让“美”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化、升华的途径与方法。一堂精彩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构思精巧、充满新意的教学设计,而那些匠心独具的铺垫部分与诱人的连接环节则会不断地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使其产生新的审美渴望。同样在音乐教学的结束阶段,既是师生对音乐审美的共同回忆,又是一种新的音乐审美联想。
二、对教师自身的审美要求
有人把音乐教师称作是“美丽天使的塑造者”,是美的化身,是审美化教学的实践者。在课堂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美的感受。那么,教师要怎样注意自身美的素质问题呢?
(一)教学气质
音乐教师自身要有美的气质与风度,包括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外在的气质。外在的气质就是指教师的教学仪态,包括仪表、姿容、举止、情态、言语等方面。教师在课堂上的举止要大方得体,处处给人以美的姿态,态度也要和蔼可亲,指导耐心细致。教师外在气质的美往往会成为学生模仿的楷模。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
(二)教学语言
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板书。音乐教师的口头语言应发音标准,清晰,语调适中,表达规范,而且要充满感情色彩,富于感染力。
(三)教学情感
教师內在的美,是体现教师综合素质高低的问题。所以教师就更应该用心灵去感应学生。如果一堂音乐课充斥着批评、挖苦、讥笑之语使得学生情绪低落,那么不管怎样教学,都意味着失败。其实音乐教学里光有爱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老师对学生的尊重,让他们能根据自己的想象自由发挥,这样才能使课堂完全的互动起来。
三、不同的年级阶段该如何进行音乐审美的培养
音乐教育对个体发挥的作用表现于音乐教育能有效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感知、想象、理解能力以及他们的体验能力、调节能力和表达能力。因此不同的年级阶段对音乐美的感受、理解、鉴赏以及表现和创造都有所不同。
(一)1~2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首先在低年级(1~2年级)阶段,笔者认为培养学生音乐的“审美趣味”是教學的侧重点。兴趣是学习的基础,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特点,他们的体验很有限,只能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但能够辨别乐音和噪音,因此在培养他们的时候就要根据以上这些条件让他们获得对审美对象的初步感受和体验,让他们产生兴趣。
(二)3~4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其次在中年级(3~4年级)阶段。这个阶段的学生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主动地去体验音乐里的情感。因此在对他们进行培养的时候,教师要引导他们在已获得的音响感知基础上,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三)5~6年级的音乐审美培养
最后是在高年级(5~6年级)阶段。这两个年级的学生经过前面四年对音乐的学习,对音乐里美的感悟更高。他们在感受和理解音乐艺术过程中,要培养他们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上去。
四、总结
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我们要应用一切美的手段在轻松、活泼的音乐气氛中感受美、理解美、表现美与创造美,塑造美的心灵、美的人格。音乐教师要时刻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在音乐课堂中学会用艺术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自然界,以审美的态度对待各种事物,从而提高他们艺术的能力和生活情趣,养成尊重,关爱,友善的美好品质,展现出自身艺术上最亮丽、最精彩的一面。
参考文献:
[1]袁善琦.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教育实践[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8.
[2]蔡觉民.音乐课程教学理念与策略[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12.
[3]廖乃雄.音乐教学法[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7.
[4]齐易、张文川.音乐艺术教育[M].人民出版社(第一辑),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