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文化精神融入课程思政育人教学研究——以河南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为例

来源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unzu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黄河文化富有深厚的精神内涵,是课程思政育人的宝贵教育资源.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为地方建设培养技能型人才,应结合学科特点、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将黄河文化精神融入专业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探寻将黄河文化精神融入高职院校土建类专业课程思政育人教学的实施路径,需要从教师育人能力、课程思政建设格局、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校园环境等方面进行,破解课程思政育人困境,为地方院校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提供借鉴.
其他文献
科学技术奖励政策是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制定和运用科技奖励政策,可以激发社会创造力、激励科技创新精神,进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随着我国科技奖励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河南省科技奖励制度也在不断演进.2010~2019年,河南省科技奖励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校企合作力度不断加大.不足之处是科技奖励质量不高,获奖项目区域分布不均衡,传统优势领域获奖项目不断下降.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科技发展新常态,尊重科研规律,积极打造学术共同体,注重价值导向,坚持公开公
以2011—2019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国企高管持股、内部控制和过度投资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国企高管持股比例、内部控制质量均与过度投资显著负相关,两者交互作用于过度投资的关系体现为显著的替代效应.国企内部控制质量愈高,高管持股对过度投资的利益趋同效应则愈小,表明国企内控建设在偏重信息与沟通职能的同时弱化了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研究发现:国企高管持股与内部控制分工抑制过度投资,且这种抑制作用在央企中表现得更为显著.
海明威是美国著名作家,他在文学作品中塑造了一群活灵活现的“固执”的男性形象,展现着其对人性的深刻思考,也体现着其对不同作品中不同男性角色性格特质的精准把握.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直播形态,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从直播电商模式下商家、平台、主播各自的盈利模式(收入构成)及纳税方式来看,对直播电商的税收征管存在纳税事项认定不明确、虚开发票风险大、滥用“税收洼地”政策等问题.应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共享及监管、限制政策适用条件等方面规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稳定市场秩序.
新冠疫情催生跨境电商逆势增长,也为河南省跨境电商发展带来了机遇.如何建立面向跨境电商的数字贸易新规则、提升跨境电商物流平台的规模效应、应对疫情对跨境电商的持续影响,成为当前河南省跨境电商发展的关键问题.应高端谋划河南省跨境电商发展大计,进一步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多方协作助推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抓住机遇,推进河南省跨境电商更快发展壮大.
地方财政重整制度是我国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项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配套措施及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于地方财政重整制度的施行有着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应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与地方财政重整制度相互衔接协调,需要通过采取严格的硬预算约束、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手段来优化相关配套措施.在有关规定中还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细化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的内容,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有力把控,预防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的暴发.
选取4家进口电商典型平台/企业,按照其各自经营模式进行分类,多渠道收集样本企业数据资料,深度研读解析大量企业公开信息、媒体披露信息、期刊文献、门户社区信息、行业报告等,结合访谈沟通,采取程序化扎根理论的定性研究方法,借助NVIVO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3阶段编码分析,将进口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化机理提炼为“驱动因素—核心环节—跨境供应链升级”的逻辑路线,归纳出3类模式企业的转型路径,分别为平台型电商“数字化战略+技术—数字化业务平台—跨境供应链升级”的转型过程、自营型进口电商“供应链信息系统—数字化合作—跨境供
钱币的图案是时代信息的载体,它无时无刻不展示着一个时代的特征.第三套人民币五角券正面为纺织细纱车间和纺织女工图,象征纺织工业的重要性,也凸显中国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背面采用国徽、梅花、棉花组成的图案,象征社会主义文化、科学、艺术百花齐放,欣欣向荣(图1).
期刊
数字金融在驱动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实证分析数字金融发展对高技术产业发展产生影响的基础上,探讨数字金融发展影响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潜在路径.结果 表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有效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这种因果关系主要通过数字金融的投资效应和人力资本效应来实现.因此,建议通过完善研发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资两种机制,驱动高技术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的税收行政确定制度零散且不成体系,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补正纳税人自行确定权(纳税申报)这一基点出发,较具逻辑的税收行政确定制度应当包含行政确定权和行政确定方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行政确定权应当包括针对不中报的税收决定、针对申报但存在瑕疵的税收更正及针对申报无瑕疵但属避税行为的税收调整;行政确定方法应坚持先据实确定、据实确定不能时才推定课税的原则.因此,我国有必要构建系统的行政确定权规定体系,审慎设置行政确定方法,引入行政再确定等,以完善税收行政确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