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我们的了解,许多学校在执行新方案的过程中,与我们有相同或相似的体会和困惑,致使目前各校对新方案基本构架的执行,有许多的差异。当然,教指委提出的培养方案基本构架是指导性的,并不具有强制性,各校完全可以根据师资力量的特点、社会需要、地域等情况制订自己的培养方案。但是如果教指委提出的培养方案基本构架本身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修正,那么就会更加有利于专业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就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若干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