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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评价舒思与氟哌啶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及依从性。方法12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分别给予舒思和氟哌啶醇治疗、均治疗18个月,于疗前,治疗后2个月、18个月采用阳性症状阴状量表(PANSS)、药物副反应量表(TESS)评价其疗效、副反应及依从性。结果2个月后,舒思组有效率91.9%,氟哌啶醇组有效率89.8%,两组治疗前后比较有非常显著性的差异(P〈0.01),但两组间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18个月后舒思有效率91.9%,氟哌啶醇组有效率69.4%。舒思组有非常显著性的疗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