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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地方民办教育管理条例必须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三个原则,必须全面把握本地区教育的现状与问题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要着力解决和尚未很好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合理回报比例和退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地方民办教育管理条例的应有作用.本文就起草S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时的若干思考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