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权利理论是否适合中国

来源 :西部法学评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dweng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方的法律以权利义务双向调节机制来规范社会生活,于是有了西方的自由与强盛.但中国传统的法律运用的是一种权力服从双向调节机制,是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当前正处在一个社会和经济迅速变革的时期,近年来中国法律的一些发展变化说明西方的权利理论在一个社会历史条件与西方完全不同而又致力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也会逐渐得到认同与运用.
其他文献
本文针对法理学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自己在法理学教学中积累的经验,提出教师应在授课中根据法理学的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环节,建构"以讲授为基础,合理配置其他教学方
按照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一般认为,因果关系属于刑法客观方面构成要件的要素之一.同样,因果关系也应当是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之一.但结果加重犯因果关系的存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