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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财会字1999〕360号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辽宁省会计证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1999年8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进行全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持证从业资格检查。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这次执法检查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提高对检查工作的认识,认真组织所辖行政区域、隶属单位的检查工作。二、检查范围我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