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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套期保值是航空企业的常用工具,不同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套期保值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以2008年产生巨额浮亏的东方航空为例,讨论了会计准则的影响,并分析了其真实的财务意义。
关键词 套期保值 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对于企业而言,套期保值是应对不可预料的原材料成本价格浮动的策略,是锁定风险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对于全球的航空业来说,为了固化成本,控制油价的大幅度波动,利用衍生工具进行燃油的套期保值也是常见的做法。
2003年,东航就已经开始做套期保值业务。从2006年年报有披露开始,直到2008年6月份之前,东航的燃油套期保值业务头寸一直都有盈利。但是,2008年下半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国际油价持续震荡下行,纽约商品交易所WTI 原油于2008 年12 月31 日的收盘价为44.60美元/桶。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 年12 月当期的航油套期保值合约发生实际现金交割损失约为1415 万美元。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公司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于2008 年12 月31 日的公允价值损失约为人民币62亿元(未经审计)。2008年的年报显示,东航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约139亿元,其中本年度原油期权合约实际交割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示如下:
2008 年度2007 年度
实际交割损益(计入航油成本)(8,577) 120,171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255,791)96,576
(6,264,368)216,747
其中,原油期权合约大部分为三方组合期权合约,即本集团上方买入看涨期权价差(即本集团与交易对手分别持有一个看涨期权),下方卖出看跌期权。其实际情况包括:买入看涨期权,即东航以比较高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150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从对手方买定量的油,行权日时东航有权选择是否购买,对手方必须接受;卖出看跌期权,即东航以较低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62.35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从对手方买定量的油,不过行权日时对手方有权选择是否卖油,东航必须接受;卖出看涨期权,即东航以更高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200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向对手方卖定量的油,行权日时对手方有权选择是否买油,东航必须接受。
但是,在这一系列的套期保值协议中,买方与卖方的权利并不对等。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协议双方买入和卖出的原油数量是不同的,东航行权需买入的航油数量为378万桶/年,而协议对方的买卖数量最多为100万桶/年。第二,如果油价上涨,买方会支付一定金额给东航,东航可以获得一笔权利金,但对方是否会行权却不由东航决定。当油价大幅下跌小于62.35美元/桶或暴涨高于200美元/桶时,对手方行使权利,以高价卖给东航,东航基本没有主动权。第三,这套套期保值协议中受益是有限的,而风险却是无限的。而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指出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从定义上看,东方航空的燃油套期保值应属于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用计入当期损益,只计入所有者权益变动。但是从其年报的会计处理中显示,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的项目。同时,年报对这样的处理做出了如下解释:原油期权合约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运用条件可见,这样套期保值并非真正的套期保值,而是一种赌博行为。企业用“套期保值”这样的字眼,只是为了掩饰其管理者在不恰当的使用高风险金融衍生工具投机经营行为的本质。
因此,从东航燃油套期保值巨额浮亏的事件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得各种经营事项在会计报表中能否正确的反应出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而且危及到股东的切身利益。一份不合要求的会计报表可以掩饰企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当甚至是失职行为,如前文讲到的东航管理层在经营过程中使用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巨额浮亏和之前中国国航、香港国泰航空套期保值的巨额浮亏,以及航空业之外,同属套期保值的深南电在境外与高盛对赌,中信泰富境外衍生品交易巨亏案件,加之不远的中航油、国储铜事件等等这些管理层行为,都产生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地危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要更加谨慎地对待这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明确它们的归属问题,从而更加真实地反应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作者: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李军.期货会计实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关键词 套期保值 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对于企业而言,套期保值是应对不可预料的原材料成本价格浮动的策略,是锁定风险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对于全球的航空业来说,为了固化成本,控制油价的大幅度波动,利用衍生工具进行燃油的套期保值也是常见的做法。
2003年,东航就已经开始做套期保值业务。从2006年年报有披露开始,直到2008年6月份之前,东航的燃油套期保值业务头寸一直都有盈利。但是,2008年下半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剧,国际油价持续震荡下行,纽约商品交易所WTI 原油于2008 年12 月31 日的收盘价为44.60美元/桶。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 年12 月当期的航油套期保值合约发生实际现金交割损失约为1415 万美元。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公司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于2008 年12 月31 日的公允价值损失约为人民币62亿元(未经审计)。2008年的年报显示,东航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约139亿元,其中本年度原油期权合约实际交割损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列示如下:
2008 年度2007 年度
实际交割损益(计入航油成本)(8,577) 120,171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255,791)96,576
(6,264,368)216,747
其中,原油期权合约大部分为三方组合期权合约,即本集团上方买入看涨期权价差(即本集团与交易对手分别持有一个看涨期权),下方卖出看跌期权。其实际情况包括:买入看涨期权,即东航以比较高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150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从对手方买定量的油,行权日时东航有权选择是否购买,对手方必须接受;卖出看跌期权,即东航以较低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62.35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从对手方买定量的油,不过行权日时对手方有权选择是否卖油,东航必须接受;卖出看涨期权,即东航以更高的约定价(如半年报中提到的每桶200美元)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向对手方卖定量的油,行权日时对手方有权选择是否买油,东航必须接受。
但是,在这一系列的套期保值协议中,买方与卖方的权利并不对等。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协议双方买入和卖出的原油数量是不同的,东航行权需买入的航油数量为378万桶/年,而协议对方的买卖数量最多为100万桶/年。第二,如果油价上涨,买方会支付一定金额给东航,东航可以获得一笔权利金,但对方是否会行权却不由东航决定。当油价大幅下跌小于62.35美元/桶或暴涨高于200美元/桶时,对手方行使权利,以高价卖给东航,东航基本没有主动权。第三,这套套期保值协议中受益是有限的,而风险却是无限的。而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指出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从定义上看,东方航空的燃油套期保值应属于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用计入当期损益,只计入所有者权益变动。但是从其年报的会计处理中显示,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的项目。同时,年报对这样的处理做出了如下解释:原油期权合约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运用条件可见,这样套期保值并非真正的套期保值,而是一种赌博行为。企业用“套期保值”这样的字眼,只是为了掩饰其管理者在不恰当的使用高风险金融衍生工具投机经营行为的本质。
因此,从东航燃油套期保值巨额浮亏的事件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得各种经营事项在会计报表中能否正确的反应出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而且危及到股东的切身利益。一份不合要求的会计报表可以掩饰企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当甚至是失职行为,如前文讲到的东航管理层在经营过程中使用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巨额浮亏和之前中国国航、香港国泰航空套期保值的巨额浮亏,以及航空业之外,同属套期保值的深南电在境外与高盛对赌,中信泰富境外衍生品交易巨亏案件,加之不远的中航油、国储铜事件等等这些管理层行为,都产生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地危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要更加谨慎地对待这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明确它们的归属问题,从而更加真实地反应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作者: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李军.期货会计实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