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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就业是指个人在社会使命的激发下进入公益领域,面向社会需要、向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就业活动,涉及到环保、教育、外来工维权、食品安全、社会福利、艾滋病防治等诸多就业方面的领域。因而,在严格意义上,公益性就业是以改进社会为目标并直接增进公益的社会创新行动。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开始发展大学生公益性就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把新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开发纳入了各级国家人才发展战略中去,为知识青年在新社会组织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