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2009年北京市综合医院急诊科抢救的自杀患者的自杀行为特征、规律和救治情况,为在急诊中进行自杀抢救工作提供依据,并为自杀干预工作提供实证经验。
方法按照北京市卫生局提供的272家综合医院的名单抽取110家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作为调查点,采用自编的急诊室自杀案例登记表收集患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自杀方式、在院抢救时间及救治结果。采用卡方检验比较男女自杀行为特征的差异。
结果到急诊室抢救的资料完整的自杀患者2 812例,男性787例(28%),女性2 025例(72%),女性显著多于男性[男∶女为1∶2.57;χ2=185.89,自由度(df)=1,P=0.000];男性平均年龄大于女性[(38±18)岁比(35±17)岁,t=-4.05,P=0.000];15~34岁年龄组自杀患者占所有自杀患者的59.4% (1 670/2 812)。女性自杀行为者中15~34岁年龄组占61.4%(1 244/2 025),高于同年龄组男性自杀者的54.1%(426/2 025),男性自杀行为者中其他年龄组的比例高于同年龄组女性自杀行为者(χ2=19.832,df=3,P=0.000)。到急诊室抢救的自杀患者以服毒为主,占86.5%(2 431/2 812),最主要使用的毒物是治疗性药物,占73.7%(2 073/2 812),其次是农药,占11.1%(312/2 812);割腕是主要的非服毒自杀方式,占11.7%(330/2 812)。女性自杀者服毒比例多于男性,男性自杀者非服毒比例多于女性(χ2=112.02,df=5,P=0.000)。男女自杀行为在季节上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16, df=3, P=0.539)。急诊室抢救的自杀患者中,死亡20例(0.7%),自杀行为致死率的男女性别比为1.67∶1,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44, df= 1, P=0.230)。
结论北京市综合医院急诊科抢救的自杀患者以服毒自杀为主,医院应加强对各种毒物进行抢救的能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