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私营经济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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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私营经济; 国有企业;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3)21-0045-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阐明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深化国企改革已离不开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环境,特别是离不开私营经济的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私营经济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具有促进国企改革的重要作用。
  
  一、发展私营经济能够促进国有企业增强市场意识
  
  国有企业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缺乏市场意识。改革开放、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出现了“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等一系列市场导向型改革思路,使国有企业开始步入市场经济运行轨道。但是,由于国有企业长期对政府的依赖思想和习惯没有改变,因此在转轨建制中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投入政府的“怀抱”中,例如,扭亏增盈、兼并组合、引资贷款、国际合作、班子组合、人才引进等都离不开政府的直接参与。这种现象除了政府方面的原因外,就是国有企业的市场意识还没有树立起来。与国有经济不同,私营经济与生俱来就有适应市场发展的特点:首先,私营经济面向市场自主决策。表现在经营方向、经营内容、经营手段、经营目标等都由私营企业自行决定,这种自主决策权正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其次,私营经济有独立利益。私营企业的资产全部归私人所有,私营业主享有完全的利润索取权和支配权,而且也承担全部亏损责任。私营经济的利益完全通过市场实现,因此必然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资源配置,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再次,私营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私营经济产生于市场,回归于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因此是面向市场开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成分。最后,私营经济具有灵活性。私营经济不是政府的附属物,其生产经营活动完全靠市场变化来调整,而市场又是瞬息万变的,这就决定了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灵活地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私营经济的市场意识正是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首先必须增强市场意识。
  
  二、发展私营经济能够促进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依赖政府的习惯没有根本改变,政府“抱着”国有企业不撒手的“父爱”关系没有根本解决。这种与市场经济要求相悖的政企不分状况,不仅不能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各自职能,而且由于双方互相牵制磨擦使二者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家学者做了大量考察分析,得出不同结论。例如,有人认为政企不分的关键在于政府;有人认为政企不分的关键在于企业;有人认为政企不分的关键在于政资不分;还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无所谓分不分等。这些结论虽然都有各自的理由,但是,却都按照同一视角,局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范围内研究问题。这种就政企分开论政企分开,或者说把政府和国有企业“捆绑”在一起讨论政企分开,终究是分不开的。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把解决政企分开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大环境之中,并在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私营经济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促进政企分开。
  与国有企业不同,私营企业不是政府的造就品和附属物,而是顺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起来的自发生成物,这就决定了私营经济在资本筹集、业主形成、市场开发、劳动力雇佣等方面都是自主行为,因此,私营企业在市场上驰骋、拼搏,用市场机制磨练自己,以求成长壮大的事实已举世公认。相比国有经济,私营经济的那种对市场的天然亲和力和自然融合力就是优势,这种优势犹如一把钥匙,能够打开政企不分这把锁,即能够改变国有企业依赖政府和政府对国有企业不撒手的局面。首先,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为政府放活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提供了环境支持。私营经济活跃的市场开发能力和对国民经济做出的重大贡献,决定了政府应该关注私营经济并促进其发展。这样,就迫使政府从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全局出发,主动放开国有企业,并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宏观调控上。其次,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为国有企业主动离开政府“怀抱”,实现政企分开提供了动力因素。私营经济强烈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行为与国有企业对市场的被动状况形成鲜明对照。这对国有企业来说就是一种压力,这种压力变成动力的唯一途径就是主动摆脱政府的“呵护”或束缚,实现政企分开,走自主之路。否则,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就得不到体现。
  
  三、发展私营经济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卸掉“冗员”包袱
  
  国有企业“冗员”包袱特别重,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必须将“富余”人员剥离出去,否则步履艰难;另一方面下岗职工不情愿下岗,即使下岗了也要求安置再就业。这就提出了一个关键性问题:面对下岗职工,国有企业是一推了之,还是承担安置再就业工作,一推了之会激化矛盾,承担安置又没有实力。近年来,国有企业采取了所谓“自我消化”的办法,搞起“就地”再就业。这种做法对一些企业来说不过是把卸掉的“冗员”包袱又重新背上,甚至于有的企业不得不靠“拆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牵强的安置再就业,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耗费了企业大量精力,而且也难以卸掉包袱。事实证明,缓解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矛盾,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推动多种经济成分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即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的指示精神,做好下岗再就业工作。
  吸纳下岗职工,缓解就业矛盾,离不开私营经济的鼎立支持。在全部下岗职工中,除了极少数人能够自谋职业和部分进入外资企业外,最有吸纳劳动力能力的就是私营经济这一块。我国私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迅速成长壮大,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1992年以来,我国私营企业的户数、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每年都以5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贡献份额的增大,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从而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带来更多机会。不仅如此,私营经济在吸纳劳动力过程中完全按照市场运行规律,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同时注重提高劳动者技艺,这些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转变传统就业观念、增强自身能力,以及开发和培育劳动力市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四、发展私营经济能够加快国有企业战略重组
  
  国有企业传统的结构和布局不被市场经济接受,因此必须进行战略重组。党的十六大指出:“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这不仅表明重组的“大”与“小”战略,而且强调了必须以市场和政策去推进重组。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并非只是国有经济范畴内的重组,而是站在国民经济高度,按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国际分工发展的需要进行重组。
  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在市场和政策引导下,要通过所有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来实现。所有制改革要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直接从外部培育私营经济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种市场主体格局;另一方面把数量过于庞大而又分散的国有企业改革为公有制经济主体,并使一部分国有企业变成非公有制组成分,从而拓宽多种经济成分发展空间。产权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的单一投资主体变成多元投资主体的过程。实现这个过程同样离不开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参加,特别是离不开私营经济的参加。在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中,有专家认为盘活国有资产有三种方式,即外资并购、民营企业收购和管理层收购,应该说这三种形式都不失为可选用的具体形式。但是,在这三种形式中应该突出私营经济的作用,因为外资并购属于涉外经济行为,其主要行为目标是实现外商和外国的利益,在外资并购中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国外等问题;民营企业中的个体和集体企业规模较小,资金短缺,管理滞后,盘活国有企业的力量不足;管理层收购是以管理层的基础条件为前提,包括基本素质、管理能力和金融支持等,而多数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难以驾驭收购退出。突出私营经济的作用,是因为私营经济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私营经济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无论是运行规则,还是发展方向都受社会主义因素影响,因此私营经济是土生土长的私有经济成分,它代表了较个体经济更高的生产力,较外资企业更强的本土融合力。其次,私营经济根植于市场,完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运作,因此与市场经济有天然联系,具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特征。再次,私营经济经过多年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提高,积累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年来在资本社会化和管理社会化方面又有新的进展,这些为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既提供了环境因素,又提供了要素保证。最后,国家为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宽松环境,包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认定、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以及在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保证等,这些表明私营经济在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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