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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现状 早在2003年2月,原建设部就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提出了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管理企业。2007年9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建筑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取得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