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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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作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的流动性使得京津冀需要合作治理河流污染,其公共性决定了政府为主要治理主体,构建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治理的府际合作模式势在必行。当前,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治理过程中面临治理主体单一、孤岛现象凸显、治理标准不统一、治理动力存在差异等问题,呈现碎片化治理困境。从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对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府际合作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推动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研究结果表明,地区间跨界(域)协同治理是实现京津冀河流污染治理的有效路径,应从整体层面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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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河北北方学院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河北张家口075000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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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地耦合视角下京津冀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适应性评价与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研究”(19BSH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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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作为一种公共池塘资源的流动性使得京津冀需要合作治理河流污染,其公共性决定了政府为主要治理主体,构建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治理的府际合作模式势在必行。当前,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治理过程中面临治理主体单一、孤岛现象凸显、治理标准不统一、治理动力存在差异等问题,呈现碎片化治理困境。从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对京津冀跨界河流污染府际合作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推动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研究结果表明,地区间跨界(域)协同治理是实现京津冀河流污染治理的有效路径,应从整体层面进行规划,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形成“线上治理”助推“线下治理”的联动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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