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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我国《刑法》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进行补充和完善的建议。认定侵犯著作权犯罪,应该取消"以营利为目的"限制,并增设非法出租侵权复制品罪、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罪、进口和出口侵权复制品罪等,加强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罚,应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并设立禁止从业的资格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