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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实义务被最高法院界定为不可诉条款,并且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浅尝辄止的保护严重限制了它在实践中的作用发挥。我国立法和司法部门应该尽快对夫妻忠实义务进行明确界定,使婚姻法形成既倡导相互忠实尊重的婚姻关系、又打击和惩罚破坏婚姻关系等违法行为的立法格局,以兹实现"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