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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相统一是定罪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意思是指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必须坚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罪过,客观上又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人只对其罪过的内容中所包含的行为与结果负刑事责任,在行为人罪过中不包含的行为与结果,行为人则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实践中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和客观行为往往不易认清.本文就抢劫罪的几种特殊情况进行分析,以使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抢劫罪的定罪活动中的具体运用更加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