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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穿山甲一再进入舆论的视野。一周之内,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相继出镜,接力镜照着当下,刷新三观。
先是2月6日,一则“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引爆舆论。“穿山甲公子”称其在广西考察结束后,受当地李局长和黄书记的邀请,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表示深深爱上这野味。接着是2月13日,深圳女子吃穿山甲炒饭的微博曝光,还透露自己喝了穿山甲等8种动物熬制的汤,补到流鼻血。
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食用野生穿山甲,食客也要被追责。在之前的相关法规中,处罚对象主要是捕杀和交易者,不涉及食客。在某种意义上,这次事件的发酵是一场普法运动。引用一下姚明在公益广告中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管不住食客的嘴巴,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人类对野生动物的杀戮。2016年10月初,全球所有穿山甲得到最高级别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因为近年消失的速度太快,很多专家呼吁将其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国人依然每年吃掉30多万只,中华穿山甲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商业性地灭绝,接着东南亚的穿山甲也被猖狂的走私灭顶,现在是靠非洲的穿山甲支撑着整个走私链条。中华穿山甲的闪电式灭绝,完美地诠释了国人的滋补文化在商业社会的畸形发展已经形成了对生态的炮决。我们有理由怀疑,保护级别的提升,在无良饕餮看来,只是珍馐星级的新高。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是珍稀,越是暴利,零配额、无检疫下的走私猖獗再次印证了马克思的话:如果能获得50%的暴利,资本家可以铤而走险;如果能获得100%的暴利,资本家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如果能获得300%的利润,资本家就敢冒被杀头的危险。而穿山甲从国外走私,从数百元一只可以卖到一万多,每斤不低于3000元。300倍的利润之下,我们刑法规定的5年、10年,乃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很明显被置若罔闻。而之前对于食客的网开一面,更是一种默许、乃至纵容。
令舆情愤怒的不仅是野生动物的灭绝之危。食客表面上是对其美味、药效追捧,内里却潜藏着身份与特权炫耀。在微博中,穿山甲公子炫耀的不仅是野味,还有特供酒、出入驾驶舱的特权、各地领导隆重接待的身份属性。这些炫耀似曾相识,与郭美美的豪车展示、“我的朋友克林顿”的芮成钢式标签属于同一种“大狗”心态,折射着名利场里众生的内心荒芜与空虚、整个社会三观的混乱与低俗。个体生命的价值如此依赖于外在的物质标签和关系定义,坐实了我们进化之龟速。这种津津于特权的心理需求,放在官场,必然會有万庆良、孙瑜等等嗜吃野味者在落马道路上的前赴后继。和马英九一年吃700多个盒饭相比,野味=特权的官场浮世绘所追求的地位认知,带来的不仅是穿山甲们的接连濒危,还有政商关系清明的连创新低。
穿山甲公子已经网红了10多天了,在有时间有地点有图有真相有媒体报道版样的条件下,有关部门至今没有调查出是哪位领导知法犯法。一方面,网友可以随便通过QQ只花数十元购买任何人的电话详单、打车记录、开房地点、实时位置,而有关部门却在满网络“朝阳区群众”的人肉搜索帮助下,依然确定不了违法违纪者的身份。是警方素养问题?还是政治生态堪忧?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果然“北京折叠”,貌似在一个时空,实际上层级分明。这是穿山甲事件中最令人寒冷的部分。
先是2月6日,一则“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引爆舆论。“穿山甲公子”称其在广西考察结束后,受当地李局长和黄书记的邀请,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表示深深爱上这野味。接着是2月13日,深圳女子吃穿山甲炒饭的微博曝光,还透露自己喝了穿山甲等8种动物熬制的汤,补到流鼻血。
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食用野生穿山甲,食客也要被追责。在之前的相关法规中,处罚对象主要是捕杀和交易者,不涉及食客。在某种意义上,这次事件的发酵是一场普法运动。引用一下姚明在公益广告中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管不住食客的嘴巴,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人类对野生动物的杀戮。2016年10月初,全球所有穿山甲得到最高级别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因为近年消失的速度太快,很多专家呼吁将其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国人依然每年吃掉30多万只,中华穿山甲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商业性地灭绝,接着东南亚的穿山甲也被猖狂的走私灭顶,现在是靠非洲的穿山甲支撑着整个走私链条。中华穿山甲的闪电式灭绝,完美地诠释了国人的滋补文化在商业社会的畸形发展已经形成了对生态的炮决。我们有理由怀疑,保护级别的提升,在无良饕餮看来,只是珍馐星级的新高。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是珍稀,越是暴利,零配额、无检疫下的走私猖獗再次印证了马克思的话:如果能获得50%的暴利,资本家可以铤而走险;如果能获得100%的暴利,资本家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如果能获得300%的利润,资本家就敢冒被杀头的危险。而穿山甲从国外走私,从数百元一只可以卖到一万多,每斤不低于3000元。300倍的利润之下,我们刑法规定的5年、10年,乃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很明显被置若罔闻。而之前对于食客的网开一面,更是一种默许、乃至纵容。
令舆情愤怒的不仅是野生动物的灭绝之危。食客表面上是对其美味、药效追捧,内里却潜藏着身份与特权炫耀。在微博中,穿山甲公子炫耀的不仅是野味,还有特供酒、出入驾驶舱的特权、各地领导隆重接待的身份属性。这些炫耀似曾相识,与郭美美的豪车展示、“我的朋友克林顿”的芮成钢式标签属于同一种“大狗”心态,折射着名利场里众生的内心荒芜与空虚、整个社会三观的混乱与低俗。个体生命的价值如此依赖于外在的物质标签和关系定义,坐实了我们进化之龟速。这种津津于特权的心理需求,放在官场,必然會有万庆良、孙瑜等等嗜吃野味者在落马道路上的前赴后继。和马英九一年吃700多个盒饭相比,野味=特权的官场浮世绘所追求的地位认知,带来的不仅是穿山甲们的接连濒危,还有政商关系清明的连创新低。
穿山甲公子已经网红了10多天了,在有时间有地点有图有真相有媒体报道版样的条件下,有关部门至今没有调查出是哪位领导知法犯法。一方面,网友可以随便通过QQ只花数十元购买任何人的电话详单、打车记录、开房地点、实时位置,而有关部门却在满网络“朝阳区群众”的人肉搜索帮助下,依然确定不了违法违纪者的身份。是警方素养问题?还是政治生态堪忧?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果然“北京折叠”,貌似在一个时空,实际上层级分明。这是穿山甲事件中最令人寒冷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