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陕甘宁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是边区政府在1942至1944年间为保障人民权利、完善审级制度而设立的三审终审机构。这一机构在发展中显露出的独立倾向、案件审理中因制度粗疏、人员配置不合理等因素而存在的阶级偏向与脱离实际的工作作风,与边区一元化的政治体制、强调法律的阶级性以及切合实际的司法理念明显冲突,因而在1943年底至1944年初的司法检查中被撤销。这一段历史,是窥视今日中国特色的司法道路在源头上何以走上大众化之路的一个最佳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