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责任条款法律规制论——以格式责任条款的规制为中心

来源 :私法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sn7816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 次rn一、保险合同责任条款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rn二、保险合同责任条款的程序性规制:约款是否订入合同rn三、保险合同责任条款的实体规制之一:约款的内容控制rn四、保险合同责任条款的实体规制之二:约款解释规则rn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经历了第二次较大规模的修订.rn这次修订,与近几年来德日等国保险契约法的修改目标一脉相承,即进一步强化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1]较为典型的是第17条第2款、第19条和第30条的规定,在对原有规范进行增补的同时,共同构建了保险合同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制体系.
其他文献
期刊
目次一、宪法私法化中的理论问题二、宪法私法化可行性规范分析:以民法漏洞的补充为视角三、宪法私法化视角下的中国宪法诉讼制度构建一、宪法私法化中的理论问题“宪法私法
期刊
目次一、基金会人格取得之阻碍:反思我国慈善基金会法人设立制度二、人格独立之艰难:我国慈善基金会法人的人格依附性三、慈善基金会法人人格的理论反思四、慈善基金会法人人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