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长访谈录之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国企涉土地腐败案件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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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秋,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综合科室新分来了一名24岁的年轻人,专门负责处理各种文字材料,不过这个年轻人当时却一心想当公诉人,他就是黄涌。
  16年后的2005年初,步入不惑之年的黄涌因在反贪工作中的出色表现被任命为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的反贪局长,直至今日。
  二十多年的检察生涯,黄涌始终没有涉足公诉业务,而当记者见到这位最初一心想干公诉业务的反贪局长时,话题自然从黄涌最初的梦想展开了。
  
  因庭审结缘
  《方圆》: 听说你在进入检察系统之前是一名老师?
  黄涌:准确的讲是一名图书馆老师,因为在大学期间我的专业就是图书馆管理,毕业之后就被分配到抚顺师专的图书馆工作。
  《方圆》:教师工作稳定,何况师专还属高校范畴,为什么突然要转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单位呢?
  黄涌:我有一个学法律专业的大学同学,有一次他要去看法院的庭审,我觉得挺好玩的,便跟着去了,这一场庭审看下来,没对正襟危坐的大法官没留下什么印象,倒是对口若悬河的公诉人记忆深刻,特别是他和对方激辩的时刻。正好那一年公检法系统面向整个社会招考,我当时毫不犹豫就报考了检察院。
  《方圆》:就是冲着公诉人去报考的?
  黄涌:当时是真佩服这些人,那口才没得说,在法庭上随机应变,面对很多突发情况,处理得特别好,而且当时在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经常能看到相关的报道,觉得这行很有意思,加上年轻比较冲动,就考了。
  
  两点感触颇深
  其实黄涌在1995年本有一个绝佳的机会进入公诉部门,但是到最后他还是放弃了。在那一年的岗位调整中,黄涌有两个选择,一个就是公诉处,另外一个便是刚刚成立的反贪局,在考虑到当时公诉部门女性居多,而且她们更擅长庭审辩论的情况后,黄涌最终选择了后者,此后的十年间,抚顺市检察院贪腐案件的办理中都能发现他的身影。
  《方圆》: 在市反贪局工作的十年中,作为身处办案一线的业务骨干,有什么收获?
  黄涌: 十年间办理了许多案子,通过这些案子,对案件线索来源和感化破案这两点还是感触颇深的。
  《方圆》:案件的线索来源怎么讲?
  黄涌:常规情况下,线索主要是靠群众举报和办案人员自己摸索,但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摸索出另外两种渠道:一种是以案件带出线索,我们曾经办理过抚顺石化公司的一个案子,虽然当时掌握的线索不是很多,但是随后还是迅速控制住了两个核心人物,这两人被控制的第二天,我们就接到了举报信,反映二人在其他方面还有问题,我们就顺藤摸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新问题;另外一种是和纪委、监察部门紧密合作,因为工作性质类似,如果涉及违法的,这些部门就移交到反贪局,如果涉及违纪的,反贪局就移交到这些部门,双方合作也成功办理了多起案件。
  《方圆》:那感化破案又怎么讲呢?
  黄涌:就是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这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最起码也能减轻对我们的抵触情绪,降低办案难度。
  我们在前几年办过一个石化公司审计员的案子,在控制这个人的第二天,他在澳门大学上学的女儿就放假回到抚顺了,他提出想回家看看自己的女儿,我们非常爽快地同意了他的要求,但前提条件是他要把事情说清楚,把不该拿的钱都退回去,因为涉案金额不太大,而且这个审计员非常配合,我们最后依法同意他取保候审。
  
  重证据,重初审
  《方圆》:干反贪最重视哪个环节?
  黄涌:其实反贪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具体到个人来讲,我对初查和初审这两个环节尤为看重。没有扎实的初查,没掌握到一定的证据,即使你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也没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方圆》:那初审在整个反贪链条中又处在什么位置呢?
  黄涌:初审对破案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贪污案件的证据比较好找,但是这类案件越来越少,受贿案件的证据不好找,可是越来越多,受贿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能有一百个理由来否认自己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靠初审来突破。
  《方圆》:有人说,录口供是一门高超的说话艺术。在录口供上有什么经验诀窍吗?
  黄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因为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有脾气暴躁的,有来大忽悠的,有沉默寡言的,所以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见招拆招。
  《方圆》:对付脾气暴躁的怎么办?
  黄涌:有的犯罪嫌疑人大吵大闹,说自己清白无辜,反贪局没证据不能抓他,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一招——冷处理。特别是初查时要掌握一定的证据,到了关键时候抛出去,他就没话说了。
  《方圆》:那沉默寡言的呢?
  黄涌:以前我们办理过一个医疗器械供应商给买家回扣的案子,在控制这个供应商后,不管怎么问都一声不啃,对于这种人,只有先和他讲清道理,然后通过周边人入手,后来这人妻子交待了具体的回扣比例。
  《方圆》:你们还遇见过大忽悠的?
  黄涌:这种人很棘手,回答问题经常驴唇不对马嘴,案子办起来很费劲。比如说最近办的抚顺市公安局原经侦大队长的案子,犯罪嫌疑人是老公安,以前都是他审问别人,对审讯技巧比有些办案人员还清楚,你问某件事情背后隐藏的目的他都是一清二楚。我们请来市检察院的审问专家,同时加强外围的调查取证工作,去银行查他的家产,包括股票债券、房产和车辆信息等等,现在查证属实的已经有一百多万。
  
  从国企贪腐案件抓起
  《方圆》:在你任职期间,东洲区检察院查办很多贪腐案件,那这些贪腐案件有什么特点吗?
  黄涌:国企贪腐案件的数量居多,这也是抚顺自身的定位所决定的。
  《方圆》:这个自身的定位怎么讲?
  黄涌:东北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身处东北腹地的抚顺自然也是一个工业城市,有很多国企,而这些国企又掌控着大量的资源,容易滋生一些贪腐现象,我在东洲区查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国企贪腐案。
  《方圆》: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黄涌:辽宁省发电厂下辖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个公司主要是给发电厂员工盖住宅,也开发一些对外营业的商品房,当时我们了解到,这个公司在这些工程的发包、采购、验收还有付款,几乎是每个环节都有问题,我们后来选择从这些工程的原材料供应商入手,取得了大量的证据,把涉案人员讲的是服服帖帖,很快便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实。这在当时也是东洲区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方圆》:那这些贪腐案件在你任职的5年内又有哪些变化呢?
  黄涌:从我们查办的案件来看,有两类贪腐案件一直在增多,尤其是在近期。首先是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私分国家土地补偿款的案件出现较多,还有就是在抚顺棚户区大规模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征用和房屋重新分配的贪腐案件也比较常见。
  《方圆》:为什么这两类案件会在近期如此常见?
  黄涌:这几年正是东洲区快速发展的时期,光国家项目就有两个,一个是大型国企中石化下辖的投资200亿的大乙烯工程,该工程的建设势必要征用大量的农民土地,也就会涉及大额的土地补偿款,有一部分负责人就会利用职务之便私分或私吞这些本属农民的补偿款。另外一个国家项目就是棚户区改造,抚顺的工人很多,因为很多历史遗留的问题,他们的居住环境不太好,被称为“棚户区”,由于改造涉及的面积广,人数多,金额大,也就为贪腐的兹生提供了土壤。
  《方圆》:这些案件的涉案人员都是工程项目的内部成员吗?
  黄涌:不是,也有外部人员,这些人甚至是骗取国家补偿款,我们就查办过相关的案件。当时从区纪委方面了解到,当地的一位村长看到其中有利可图,便利用假名谎报了一块根本不属于他的土地,骗取了这块地的补偿款,后来经过调查,他在分发国家救济款、补偿款和赈灾款方面也有问题,因为他积极配合我们调查,我们也是按政策从轻处罚了。
  责任编辑: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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