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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背景新星厂为扩大其特种柴油机的生产能力,需增加5000万元的设备,其中国产设备约占30%为1500万元,设备平均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5%,资金来源为其上级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从税收角度对此设备投资方式进行筹划,以达到整个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齐一研究所、齐耀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新星厂之间的投资关系如下图:各纳税主体相关税收条件如下:齐一研究所:由于是事业单位每年有大量的财政拨款及技术开发费可抵所得税,所得税的可调控空间比较大,每年的所得税几乎为零,即使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也会有几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