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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武汉城市圈的耕地发展权为研究对象,从耕地发展权价值出发,根据该价值对城市圈内的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结果表明,耕地发展权价值较高,是耕地经济生产价值的数倍,在实现区域和谐发展时,提出对损失利益的主体进行补偿和产生的增值利益合理分配。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利益的分配机制来协调国家、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从整个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上实现公平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