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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今世界,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仲裁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双方当事人通过对仲裁的选择,便当然地排除了国家法院对其相互争议行使司法管辖权,除非他们提请仲裁解决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系属于不可仲裁事项。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国家法院对仲裁根本不能介入。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法院对仲裁及其裁决是保有某种程度的监督权的。就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