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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前双创环境下,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学水平,是高职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税法”作为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一门实用性、针对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在专业设置中独具特色、不可或缺。广西电力职业学院在“税法”课程建设与改革中,任课教师结合自身的企业实践和教学经验,通过调研、培训、座谈等方式对本课程在实训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多方面进行了具有创新性的尝试。
关键词: “税法”课程;问题与出路;改革与创新
税法作为高职财经类专业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加强税法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财经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职业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加强会动手、懂操作、能计算、跑税局的职业核心技能训练,缩短学校教育与用人单位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竞争力,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理念,所以税法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学生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也十分重要。
一、税法课程特点是该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税法课程具有知识综合性强、内容广泛的特点,它汇聚了经济法、财经法规、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精华。在教授该门课程时,对授课教师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也可以说该门课程教师不仅要精通税法,还要精通上述多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二)税法课程具有实践性高、操作性强的特点,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不仅作为普通公民要了解,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知晓,作为税务工作者则更要熟练掌握税法的各项规定,在双创大环境下的今天,尤其要求在校高职生必须掌握税法理论的基本知识和综合技能。如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优惠政策等,要熟知各项税种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及纳税筹划,以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专业岗位工作。
(三)税法课程具有时效性快、变化较大的特点,税法涉及面较广,立法要求较高。渐进式的税制改革使得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收文件进行修订,这给选定税法课程教材带来了一定难题。所以要求教材从编写到订购到出版的各级人员都要求很高。按部就班的教学模式不能适应该门课程的设置和定位。
二、高职院校税法教学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该门课程教学改革的推进器
近年来税法教学在强调实践教学环节上下了很大力气,但收效甚微,距离我们建设一个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型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还有距离,究其原因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一)尚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实训体系。在多数高职院校的财经类专业,对税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实训体系与财务会计实训、综合训练等课程放到一起教学,无法形成有针对性且完整的实训体系。同时实践教学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大,难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由于财税方面的资料具有保密性的特点,学生很难在短期的实习阶段全面掌握涉税业务处理的程序与处理技能,大多校外实习基地流于形式,使得学生难以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到税务局实习最多也只能是见习。
(二)缺乏与实训相配套的校本教材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税法教材依然以理论为主,教材的内容大多以税种来设置章节,且章节与章节之间比较孤立,缺乏各个税种之间的应有联系,同时缺乏实际工作中的案例,有的院校虽然进行了系列的改革,对教材的内容重新进行了编排、整合,名称上也逐渐与工作过程或工作岗位相配套,但多数为新瓶装旧酒,本质上仍然难以跳出重理论的固有思维模式,实训方面的内容显得过于单薄,难以理论联系实际,缺乏对整个纳税工作流程的直观认识。此外,多数院校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未能进行及时更新且资源的内容缺乏创新,学生的利用率不高。所以课堂教学需要增加大量的新信息,这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同时税法教材比较侧重于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罗列,用于分析的案例较少,导致税法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形成一定的恶性循环。
(三)专业教师缺乏实践工作經验,教学观念多数依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本科教育不同,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应更多地强调实践操作,这对专业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在平时授课的过程中依然照本宣科,无法将实践操作融入课堂中。校外聘请的实践方面有专长的专业教师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很难坚持下去,同时流动性比较大,不利于学生学习的可持续性。形成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不能认真搞教学,搞教学的教师没有实战实践经验,这种不良状况正在与日俱增。
(四)教学方法单一落后,没有真正地实现高职教育“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教学目标。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税法教学多数采用灌输式教学,教师比较注重理论知识传授,如运用税率计算各税种税额等,缺乏实践操作,学生被动的跟着教师的节奏走,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税法理论知识枯燥乏味,这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税法包含的税种较多,多为分块教学,很少考虑税种间的联系,忽视与相关学科的知识链接,也不全面展示办税整个流程,导致税法课程教学缺乏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高职院校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是高职财经类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改进与创新实训体系建设
1.在改革原有实训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与实际接轨的实训体系,企业税务实训软件应包括企业税务实训教学系统及企业电子报税系统两大部分;教师应将调研搜集的案例融入其中,同时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应建立独立的纳税仿真实训室,将税务处理的相关实训内容从会计模拟实训中独立出来,以培养学生独立处理涉税业务的能力。
2.培养财经类高职生算税报税两项基本技能。算税能力是指培养对企业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税法项目,明确其结合税收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可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实训练习,让学生自己来整理企业的原始凭证,并且结合所学的知识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情况进行计算。而报税的时间、地点、线上、线下流程按照仿真实训要求进行。 (二)加快编写与实训相配套的校本教材并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
税法教材的编写应结合各自院校和学生的特点,按照工作过程及工作岗位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必需、够用”为原则编排教材内容,同时将搜集到的典型案例进行加工转变为实训案例编写到教材中。在教材内容的取舍上,要贯彻重实践轻全面。专业教学资源库应在原有基础上,逐渐增加经过加工的实践案例,把更多知识点装进案例,以多种形式丰富教学资源库。
在编写过程中要突出表现“课岗融合”特点,以期实现与工作岗位无缝对接,对税法课程进行改革就是要将纳税工作的整个流程融入到教学中,学生不仅要熟悉理论知识,而且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训中。所以要增加企业的经营过程及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纳税申报,以使学生提前进入工作角色,提前适应工作环境。
(三)创新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走出去”。教师的水平和素质直接决定教育质量。高职院校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主动到企业中学习提高应该常态化,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融会贯穿于教学中,这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更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为教师到企业学习锻炼提供有利条件,制定相关的制度促进教师“走出去”,使教师在企业中能真正地得到锻炼和提高。除此之外,对传统的师资培养可采取培训、引进和聘请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队伍仍然显得尤为迫切。
(四)改进教学方法是税法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根据税法课程的特点,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项目驱动法等各种方法并交替运用。启发式教学能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要运用学生作为演员和运动员的角色,教师要精心设计案例,用案例引导学生,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式教学法主要用于课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一些难以把握的税收政策法规,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辩论。项目教学法需要模拟真实的纳税工作场景,学生需要储备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避免纸上谈兵,要求真正动手操作,各种纳税申报表、凭证、会计账簿、发票等材料应当一应俱全。
(五)改变和创新税法教学思维模式是该课程教学改革的中心点
1.坚持以就业和创业为导向,课程定位突出对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在课程的设计上要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导向,与行业及企业专家共同细分企业涉税人员的职业岗位,根据涉税人员职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确定了岗位能力的要求,制定课程能力标准,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
2.实现教室与实训室的有机结合,以适应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过程。理论教学可以在传统的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来完成,但是相关实训项目的完成要求配备工作所必需的环境、耗材、工具、設备、软件和虚拟业务的原始资料,需要实训室提供。这就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通过传统的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与专业实训室交替完成,创造一个适合的学习和训练环境。
3.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实现课内外、校内外教学有机结合。在日常教学中,将理论教学内容融入到项目工作任务中,使企业的办税业务穿插到与该理论有关的实训过程中。按照突出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税法”课程构建由每个税种的单项实训(纳税申报表填写等)、会计综合实训和到企业顶岗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实现了由分散内容的、具有不同税种特征的单项实训,到专业整体的综合实训,由课堂到最后的企业顶岗实习的转化,使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得到强化,完成理论知识到实践技能的转变,实现课堂与课外、校内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1-16.
[2] 汤健.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现代经济信息》2016,(17).
[3] 姜琴. 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探析,《教育与职业》,2015,(01).
作者简介:
阳玉秀(1965-),女,汉族,桂林人,研究生,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税法、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学研究。
关键词: “税法”课程;问题与出路;改革与创新
税法作为高职财经类专业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加强税法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财经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职业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加强会动手、懂操作、能计算、跑税局的职业核心技能训练,缩短学校教育与用人单位需求之间的差距,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竞争力,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理念,所以税法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学生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也十分重要。
一、税法课程特点是该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税法课程具有知识综合性强、内容广泛的特点,它汇聚了经济法、财经法规、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精华。在教授该门课程时,对授课教师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也可以说该门课程教师不仅要精通税法,还要精通上述多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二)税法课程具有实践性高、操作性强的特点,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不仅作为普通公民要了解,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知晓,作为税务工作者则更要熟练掌握税法的各项规定,在双创大环境下的今天,尤其要求在校高职生必须掌握税法理论的基本知识和综合技能。如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优惠政策等,要熟知各项税种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及纳税筹划,以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专业岗位工作。
(三)税法课程具有时效性快、变化较大的特点,税法涉及面较广,立法要求较高。渐进式的税制改革使得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收文件进行修订,这给选定税法课程教材带来了一定难题。所以要求教材从编写到订购到出版的各级人员都要求很高。按部就班的教学模式不能适应该门课程的设置和定位。
二、高职院校税法教学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该门课程教学改革的推进器
近年来税法教学在强调实践教学环节上下了很大力气,但收效甚微,距离我们建设一个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型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还有距离,究其原因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一)尚未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实训体系。在多数高职院校的财经类专业,对税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实训体系与财务会计实训、综合训练等课程放到一起教学,无法形成有针对性且完整的实训体系。同时实践教学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大,难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由于财税方面的资料具有保密性的特点,学生很难在短期的实习阶段全面掌握涉税业务处理的程序与处理技能,大多校外实习基地流于形式,使得学生难以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到税务局实习最多也只能是见习。
(二)缺乏与实训相配套的校本教材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税法教材依然以理论为主,教材的内容大多以税种来设置章节,且章节与章节之间比较孤立,缺乏各个税种之间的应有联系,同时缺乏实际工作中的案例,有的院校虽然进行了系列的改革,对教材的内容重新进行了编排、整合,名称上也逐渐与工作过程或工作岗位相配套,但多数为新瓶装旧酒,本质上仍然难以跳出重理论的固有思维模式,实训方面的内容显得过于单薄,难以理论联系实际,缺乏对整个纳税工作流程的直观认识。此外,多数院校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未能进行及时更新且资源的内容缺乏创新,学生的利用率不高。所以课堂教学需要增加大量的新信息,这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同时税法教材比较侧重于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罗列,用于分析的案例较少,导致税法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形成一定的恶性循环。
(三)专业教师缺乏实践工作經验,教学观念多数依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本科教育不同,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应更多地强调实践操作,这对专业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在平时授课的过程中依然照本宣科,无法将实践操作融入课堂中。校外聘请的实践方面有专长的专业教师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很难坚持下去,同时流动性比较大,不利于学生学习的可持续性。形成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不能认真搞教学,搞教学的教师没有实战实践经验,这种不良状况正在与日俱增。
(四)教学方法单一落后,没有真正地实现高职教育“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教学目标。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税法教学多数采用灌输式教学,教师比较注重理论知识传授,如运用税率计算各税种税额等,缺乏实践操作,学生被动的跟着教师的节奏走,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税法理论知识枯燥乏味,这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税法包含的税种较多,多为分块教学,很少考虑税种间的联系,忽视与相关学科的知识链接,也不全面展示办税整个流程,导致税法课程教学缺乏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高职院校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是高职财经类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改进与创新实训体系建设
1.在改革原有实训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与实际接轨的实训体系,企业税务实训软件应包括企业税务实训教学系统及企业电子报税系统两大部分;教师应将调研搜集的案例融入其中,同时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应建立独立的纳税仿真实训室,将税务处理的相关实训内容从会计模拟实训中独立出来,以培养学生独立处理涉税业务的能力。
2.培养财经类高职生算税报税两项基本技能。算税能力是指培养对企业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然后找出其中的税法项目,明确其结合税收法律法规来进行税款的计算。在实际的教学设计中,可以通过教学过程中的实训练习,让学生自己来整理企业的原始凭证,并且结合所学的知识来对企业的应纳税情况进行计算。而报税的时间、地点、线上、线下流程按照仿真实训要求进行。 (二)加快编写与实训相配套的校本教材并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
税法教材的编写应结合各自院校和学生的特点,按照工作过程及工作岗位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必需、够用”为原则编排教材内容,同时将搜集到的典型案例进行加工转变为实训案例编写到教材中。在教材内容的取舍上,要贯彻重实践轻全面。专业教学资源库应在原有基础上,逐渐增加经过加工的实践案例,把更多知识点装进案例,以多种形式丰富教学资源库。
在编写过程中要突出表现“课岗融合”特点,以期实现与工作岗位无缝对接,对税法课程进行改革就是要将纳税工作的整个流程融入到教学中,学生不仅要熟悉理论知识,而且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训中。所以要增加企业的经营过程及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纳税申报,以使学生提前进入工作角色,提前适应工作环境。
(三)创新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走出去”。教师的水平和素质直接决定教育质量。高职院校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主动到企业中学习提高应该常态化,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融会贯穿于教学中,这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更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为教师到企业学习锻炼提供有利条件,制定相关的制度促进教师“走出去”,使教师在企业中能真正地得到锻炼和提高。除此之外,对传统的师资培养可采取培训、引进和聘请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队伍仍然显得尤为迫切。
(四)改进教学方法是税法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根据税法课程的特点,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项目驱动法等各种方法并交替运用。启发式教学能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要运用学生作为演员和运动员的角色,教师要精心设计案例,用案例引导学生,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式教学法主要用于课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一些难以把握的税收政策法规,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辩论。项目教学法需要模拟真实的纳税工作场景,学生需要储备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避免纸上谈兵,要求真正动手操作,各种纳税申报表、凭证、会计账簿、发票等材料应当一应俱全。
(五)改变和创新税法教学思维模式是该课程教学改革的中心点
1.坚持以就业和创业为导向,课程定位突出对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在课程的设计上要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导向,与行业及企业专家共同细分企业涉税人员的职业岗位,根据涉税人员职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确定了岗位能力的要求,制定课程能力标准,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
2.实现教室与实训室的有机结合,以适应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过程。理论教学可以在传统的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来完成,但是相关实训项目的完成要求配备工作所必需的环境、耗材、工具、設备、软件和虚拟业务的原始资料,需要实训室提供。这就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通过传统的普通教室或多媒体教室与专业实训室交替完成,创造一个适合的学习和训练环境。
3.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实现课内外、校内外教学有机结合。在日常教学中,将理论教学内容融入到项目工作任务中,使企业的办税业务穿插到与该理论有关的实训过程中。按照突出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税法”课程构建由每个税种的单项实训(纳税申报表填写等)、会计综合实训和到企业顶岗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实现了由分散内容的、具有不同税种特征的单项实训,到专业整体的综合实训,由课堂到最后的企业顶岗实习的转化,使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得到强化,完成理论知识到实践技能的转变,实现课堂与课外、校内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1-16.
[2] 汤健.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现代经济信息》2016,(17).
[3] 姜琴. 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探析,《教育与职业》,2015,(01).
作者简介:
阳玉秀(1965-),女,汉族,桂林人,研究生,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税法、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