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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氟西汀与舍曲林治疗强迫症的经济效果.方法:采用随机对照研究,选择42例强迫症病人进行分组治疗观察,用Y-BOCS及TESS量表分别于治疗前、治疗后第2、4、8周末各评定1次;采用药物经济学方法对其结果进行成本-效果分析.结果:氟西汀、舍曲林有效率分别为80.95%和85.71%,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42.86%和52.38%,两组间没有显著性差异;两组成本-效果比分别为310.68元、255.01元.结论:舍曲林组治疗强迫症的经济效果优于氟西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