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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城市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的进度、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和建设领域社会管理的实际成效,建好管好民心工程是主管部门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在城市重点工程、保障房、商品房建设管理中,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