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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我国住房专项维修金制度的建立、发展历程及趋势,详细总结和描绘了国内十多年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发展演变历程。宁波市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2010年底出台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有电梯,建安造价8%,无电梯,建安造价5%收取维修资金,使用时需要两个“三分之二”同意等基本内容均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呈现出统一交存、建账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等宁波本地特色,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在宁波市良好运行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