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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模式沿革(一)中国高校的产生与发展。19世纪末,西方大学模式进入我国,1898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就实行分科教育。民国元年,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以文理二科为主,或文理二科并设,或文理兼法商二科,或理科兼农工医三科(或三科中兼两科或一科),方能称为大学。民国6年公布的新《大学令》和民国11年公布的新学制,承认了单科大学的合法性,民国17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正式规定大学可设置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等8学院,并规定必须具备3个以上学院方可称为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