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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社会保险法》对社保缴费违法行为也规定了多种法律责任,但是并未规定追究期限,由此导致法律适用的难题.立法应对该实践问题予以回应并进行相应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