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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祥,一个内地中等城市的记者,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一篇报道,被香港一家出版公司别有用心地篡改后,刊载在一本耸人听闻的攻击性书中并大肆渲染。
面对侵权,他没有沉默,果敢地选择了依法维权。虽然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十余年时间,自己不了解香港的新闻出版法律,上网搜索也发现这种官司史无前例,王广祥在气愤之余也深知一个内地记者在香港维权之难。
几经周折,知难而上的王广祥终于赢了,这令国内新闻界同行们感到振奋。
维权事缘
上世纪90年代,江苏南通的“鳗鱼大王”顾成兵,先后采取金钱贿赂、美色收买银行高层等手段,从银行套取贷款12亿,并导致1.8亿元贷款无法收回。此案被列入全国六大金融重案之一,此案于1997年被江苏省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侦破,涉及此案的3名处级干部、多名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受到查处。1998年年初,时任《南通日报》新闻评论部主任的王广祥等记者对此案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深入采访,在《南通日报》上发表了《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系列纪实通讯,迅速被《人民日报》等内地上百家媒体转载。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时隔4年,香港夏菲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南通日报》和王广祥等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这组报道的内容进行篡改,冠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之名收入恶意攻击中国领导人、诋毁国家形象的书籍《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封底上更是以大号字标注着“图文并茂、字字血泪”等极具煽动性的文字,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以牟取暴利。
巧合的是,这篇被改头换面的文章被原文主创之一王广祥撞见了。2004年,王广祥随团赴马来西亚采风,途径新加坡机场转机时,在候机大厅的一家书店里偶然发现此书及被篡改收录的稿件。在仔细读完那篇文章后,王广祥发现文中涉及的时间、人名、地名都没变,90%的内容完全剽窃自己和同仁们的作品,作者的名字也变成了“王明梁”,刊用的自己拍摄的3张照片也没有署他的名字。
《南通日报》是有60多年历史的严肃报纸,审稿程序很严格,在当地百姓中享有一定声誉。而王广祥是《南通日报》资深记者,曾获中国新闻界最高荣誉--范长江新闻奖的提名奖,并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新闻工作者。他工作作风严谨,采写过很多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新闻作品,《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长篇特稿便是其代表作品之一。
“过去也不时看到此类恶意攻击、诋毁的书籍,认为纯属胡编滥造,并未过多关注。没想到自己揭露不法分子丑行、反映政法机关强力反腐的独家报道竟然也被人改头换面地编入其中,这不仅是侵犯我个人的著作权问题,更是对我人格和国格的侮辱!”在接受采访时,王广祥愤怒地对记者说。
维权之路
于是,多次采写报道过民生、民情,为弱势群体鼓与呼、颇有维权意识和经验的王广祥当场掏钱买下了书,并为取证索要了收费凭据。
采风结束后,王广祥取道香港找到夏菲尔公司负责人交涉,指出其侵犯个人知识产权、误导读者的行为,要求该公司停止并收回正在销售的图书、公开声明致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夏菲尔公司负责人态度恶劣,并以香港与中国内地“政治制度不同,言论当然自由,内地小报记者无权过问公司用稿程序”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在提出用3000元“稿费”私了的办法被王广祥当场拒绝后,该负责人称:“从没听说内地记者在香港打过官司,你要试,本公司奉陪。”
为维护内地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王广祥决定运用法律进行维权。在得到《南通日报》和其他2名作者的版权和诉权转移授权后,他于2006年1月赴香港聘请了在香港较有影响的律师杨麟振、赵亮代为诉讼,将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告到了香港法院,要求判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承担侵权责任;在香港有影响的大报登载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及其本人审查通过;赔偿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往返两地的差旅费等。
为了搜集到充足的证据,王广祥几年来6次赴香港提供证据,他在海外的同学、同事也提供了很多这本书在海外销售的凭证。
随着诉讼的进展,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的内幕被逐步揭开。该公司原来是一帮所谓“民运人士”创办的股份制企业,在“民主自由”的幌子下,专以移花接木及无中生有的杜撰等手法出版了大量所谓“政论性丛书”,在海外丑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形象,同时牟取暴利。《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就是其中之一。
“既然自己标榜民主自由,为什么又任意篡改作者的作品?”王广祥说,“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维权胜诉
经过4年的诉讼,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就此案下达禁制令,责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香港《苹果日报》刊出道歉声明,并赔偿王广祥律师费、诉讼费和往返内地香港的差旅费共计14.5万元港币,同时在2009年年底前无条件收回仍在世界各地发行销售的涉案出版物,并交由王广祥所委托的律师处理。
2009年12月8日,王广祥再赴香港,亲自监督、当场销毁了首批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此前,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香港报纸刊登了道歉声明。
维权胜利后,王广祥表示,在取证《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的过程中,发现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大量的此类书在销售,其内容多系剽窃篡改内地作者文章、歪曲事实,多方拼凑而成,肆意诋毁中国国家形象,千方百计地妖魔化中国。对此,王广祥认为,中国的同行有责任依法维权,不能沉默不语。
“但是,现实中这是很难的事情。”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坦言,“遭遇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这种情况的绝不止王广祥一个人,但真正敢于打官司并打赢的并不多,因为在海外维权非常麻烦,除了举证困难、时间牵扯多之外,维权者还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晓国际上相关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中国内地作者遭遇侵权时选择沉默的原因。
正是这种沉默的态度才招致了更多、更明目张胆的侵权,如google在未经中国作家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复制中国作家作品并在其网络转载;德国欧凯公司恶意抢注了“王致和”、“洽洽瓜子”、“白家粉丝”等中国5个名牌产品商标。甚至一些公司想利用中国公司怕麻烦不愿上诉心理提起知识产权官司诉讼以抢占市场。
维权支持
但是中国公司、自然人也不是全部做“沉默的羔羊”,在王广祥之前,在德国奔驰状告中国三一商标侵权、美国莱伏顿公司起诉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侵犯知识产权、美国富莱克斯公司诉中国橡胶防老剂龙头企业圣奥集团、日本味之素公司起诉吉林大成集团侵犯专利权等案件中,中国方勇敢应诉并最终胜诉;而“王致和”主动维权并取得胜利的示范效应,也导致“白家粉丝”步其后尘状告德国欧凯公司。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改革开放头20年里,中国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用20多年的时间都走完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历程。中国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7年有期徒刑,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5年;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还没这样做。
为发挥典型判例的宣传效果和指引作用,2009年还首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同时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
中国政府的努力收到越来越显著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比2008年增加29.7%,达到3万多件;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1件,比上年增长19.49%;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比上年增长56.89%。
南通日报社社长顾华认为,王广祥的胜诉说明,中国记者的维权意识的提高。“作为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南通的记者走出国门的机会很多,其中王广祥记者就去过31个国家,因此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的维权意识。”同时他认为新闻记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在国际上有很大空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一些境外组织钻空子。
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支持作者维权行动,尤其是对涉及海外的维权案件,要提供法律、政策和道义上的帮助,以解决被侵权者的无奈和无助。
在这民主与法制越来越健全的社会里,人们期待着更多的王广祥站出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侵权,他没有沉默,果敢地选择了依法维权。虽然香港回归祖国已经十余年时间,自己不了解香港的新闻出版法律,上网搜索也发现这种官司史无前例,王广祥在气愤之余也深知一个内地记者在香港维权之难。
几经周折,知难而上的王广祥终于赢了,这令国内新闻界同行们感到振奋。
维权事缘
上世纪90年代,江苏南通的“鳗鱼大王”顾成兵,先后采取金钱贿赂、美色收买银行高层等手段,从银行套取贷款12亿,并导致1.8亿元贷款无法收回。此案被列入全国六大金融重案之一,此案于1997年被江苏省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侦破,涉及此案的3名处级干部、多名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受到查处。1998年年初,时任《南通日报》新闻评论部主任的王广祥等记者对此案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深入采访,在《南通日报》上发表了《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系列纪实通讯,迅速被《人民日报》等内地上百家媒体转载。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时隔4年,香港夏菲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南通日报》和王广祥等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这组报道的内容进行篡改,冠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之名收入恶意攻击中国领导人、诋毁国家形象的书籍《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封底上更是以大号字标注着“图文并茂、字字血泪”等极具煽动性的文字,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以牟取暴利。
巧合的是,这篇被改头换面的文章被原文主创之一王广祥撞见了。2004年,王广祥随团赴马来西亚采风,途径新加坡机场转机时,在候机大厅的一家书店里偶然发现此书及被篡改收录的稿件。在仔细读完那篇文章后,王广祥发现文中涉及的时间、人名、地名都没变,90%的内容完全剽窃自己和同仁们的作品,作者的名字也变成了“王明梁”,刊用的自己拍摄的3张照片也没有署他的名字。
《南通日报》是有60多年历史的严肃报纸,审稿程序很严格,在当地百姓中享有一定声誉。而王广祥是《南通日报》资深记者,曾获中国新闻界最高荣誉--范长江新闻奖的提名奖,并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新闻工作者。他工作作风严谨,采写过很多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新闻作品,《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长篇特稿便是其代表作品之一。
“过去也不时看到此类恶意攻击、诋毁的书籍,认为纯属胡编滥造,并未过多关注。没想到自己揭露不法分子丑行、反映政法机关强力反腐的独家报道竟然也被人改头换面地编入其中,这不仅是侵犯我个人的著作权问题,更是对我人格和国格的侮辱!”在接受采访时,王广祥愤怒地对记者说。
维权之路
于是,多次采写报道过民生、民情,为弱势群体鼓与呼、颇有维权意识和经验的王广祥当场掏钱买下了书,并为取证索要了收费凭据。
采风结束后,王广祥取道香港找到夏菲尔公司负责人交涉,指出其侵犯个人知识产权、误导读者的行为,要求该公司停止并收回正在销售的图书、公开声明致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夏菲尔公司负责人态度恶劣,并以香港与中国内地“政治制度不同,言论当然自由,内地小报记者无权过问公司用稿程序”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在提出用3000元“稿费”私了的办法被王广祥当场拒绝后,该负责人称:“从没听说内地记者在香港打过官司,你要试,本公司奉陪。”
为维护内地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王广祥决定运用法律进行维权。在得到《南通日报》和其他2名作者的版权和诉权转移授权后,他于2006年1月赴香港聘请了在香港较有影响的律师杨麟振、赵亮代为诉讼,将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告到了香港法院,要求判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承担侵权责任;在香港有影响的大报登载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及其本人审查通过;赔偿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往返两地的差旅费等。
为了搜集到充足的证据,王广祥几年来6次赴香港提供证据,他在海外的同学、同事也提供了很多这本书在海外销售的凭证。
随着诉讼的进展,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的内幕被逐步揭开。该公司原来是一帮所谓“民运人士”创办的股份制企业,在“民主自由”的幌子下,专以移花接木及无中生有的杜撰等手法出版了大量所谓“政论性丛书”,在海外丑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形象,同时牟取暴利。《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就是其中之一。
“既然自己标榜民主自由,为什么又任意篡改作者的作品?”王广祥说,“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维权胜诉
经过4年的诉讼,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就此案下达禁制令,责令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香港《苹果日报》刊出道歉声明,并赔偿王广祥律师费、诉讼费和往返内地香港的差旅费共计14.5万元港币,同时在2009年年底前无条件收回仍在世界各地发行销售的涉案出版物,并交由王广祥所委托的律师处理。
2009年12月8日,王广祥再赴香港,亲自监督、当场销毁了首批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此前,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在香港报纸刊登了道歉声明。
维权胜利后,王广祥表示,在取证《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的过程中,发现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大量的此类书在销售,其内容多系剽窃篡改内地作者文章、歪曲事实,多方拼凑而成,肆意诋毁中国国家形象,千方百计地妖魔化中国。对此,王广祥认为,中国的同行有责任依法维权,不能沉默不语。
“但是,现实中这是很难的事情。”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坦言,“遭遇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这种情况的绝不止王广祥一个人,但真正敢于打官司并打赢的并不多,因为在海外维权非常麻烦,除了举证困难、时间牵扯多之外,维权者还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晓国际上相关法规。”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中国内地作者遭遇侵权时选择沉默的原因。
正是这种沉默的态度才招致了更多、更明目张胆的侵权,如google在未经中国作家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复制中国作家作品并在其网络转载;德国欧凯公司恶意抢注了“王致和”、“洽洽瓜子”、“白家粉丝”等中国5个名牌产品商标。甚至一些公司想利用中国公司怕麻烦不愿上诉心理提起知识产权官司诉讼以抢占市场。
维权支持
但是中国公司、自然人也不是全部做“沉默的羔羊”,在王广祥之前,在德国奔驰状告中国三一商标侵权、美国莱伏顿公司起诉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侵犯知识产权、美国富莱克斯公司诉中国橡胶防老剂龙头企业圣奥集团、日本味之素公司起诉吉林大成集团侵犯专利权等案件中,中国方勇敢应诉并最终胜诉;而“王致和”主动维权并取得胜利的示范效应,也导致“白家粉丝”步其后尘状告德国欧凯公司。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改革开放头20年里,中国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用20多年的时间都走完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历程。中国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刑法》对于盗版行为最高可以判7年有期徒刑,很多欧洲国家也只有5年;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还给予行政保护,对盗版情节很严重,但是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都还没这样做。
为发挥典型判例的宣传效果和指引作用,2009年还首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同时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
中国政府的努力收到越来越显著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比2008年增加29.7%,达到3万多件;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1件,比上年增长19.49%;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比上年增长56.89%。
南通日报社社长顾华认为,王广祥的胜诉说明,中国记者的维权意识的提高。“作为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南通的记者走出国门的机会很多,其中王广祥记者就去过31个国家,因此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的维权意识。”同时他认为新闻记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在国际上有很大空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一些境外组织钻空子。
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支持作者维权行动,尤其是对涉及海外的维权案件,要提供法律、政策和道义上的帮助,以解决被侵权者的无奈和无助。
在这民主与法制越来越健全的社会里,人们期待着更多的王广祥站出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