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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高新开发区之一,辖区面积150平方公里,2011年与德惠市合作开发建设长德新区,新增发展空间150平方公里.建区20多年来,高新区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114+1个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第15位,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列第4位.先后被评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留学人员创业示范基地”等27个国家级园区和基地,被长春市确定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