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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的制度规定仍存在较大的社会争议和质疑,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专利法修订草案》重新明确了职务发明的判定标准和权利归属,纠正了现行专利法强调“单位优先”的缺陷,在权利归属方面给予单位和发明人之间更大的自主空间,体现了对发明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尊重,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具有法理和实践上的合理性与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