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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初期的诸“勃极烈”并非某种职官,而是进入中央核心权力集团的身份象征;谙班勃极烈并非在封授之初即拥有“储贰”的尊贵地位,天辅五年(1121年)太祖下诏以吴乞买“贰国政”后,地位始尊.太宗以“谙班勃极烈”即位,将其确定为储嗣的专有名号;“勃极烈”制度的废除并非出于皇帝的主观努力,而是勃极烈成员争权夺势的客观结果;“勃极烈”制度对金朝三省制的影响体现为“领三省事”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