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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主是一个大范畴,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一书摆脱了对司法民主的泛泛而谈,而以我国司法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例来阐述司法民主,使读者对司法民主的概念更加清晰,理解也更加深入。司法职业化、司法独立与司法民主看似矛盾,但实际上却是司法民主的必要条件。司法民主化与司法职业化之间出现的悖论正是陪审制度未能有效发挥功能作用的症结所在。以陪审制度作为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之间的桥梁的观点较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