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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三员没编,教室一间破烂,经费三千靠捐……”这是改革开放之初基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真实写照。30年过去,已有了长足发展的农民教育培训事业,面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阶段和关键时期,如何走出符合国情特点之路?《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从立法高度,为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指引了方向。
用条例解决组织保障难题。在拥有13亿人口,且过半数仍居住在乡村的中国,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富民强国的关键,这也决定了农民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性。据统计,在4亿多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还有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这是与现代农业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的基本国情。建设新农村,一方面需要提高数亿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数以百万计的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预计未来30年农村人口将下降至4亿,大量农民将转移到城市居住和就业,他们更需要有适应城市生活的观念和技能。农民教育培训的核心就是如何为“留下来”和“走出去”的农民服好务。这并不是一些热心农民教育的人、几个热衷农民工培训的企业或团体所能完成的,也不是各部门各自为政的“齐抓共管”能长期解决的,而需要一个坚强的组织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应是以法律为依据的政府行为,通过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形成长期广泛的社会参与、资源共享来实施。《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查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有了这样的立法保障,各级政府须依法行政,农民教育培训组织保障的难题将在条例落实中逐步得以解决。
用条例解决体系建设难题。分布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上,农民有的居住在大山深处,有的游移于江河湖海。这也形成了农民教育培训具有薄弱性、艰巨性、多样性的特点。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和流动的不确定性,农业生产的实践性与季节性,使其难以采取传统的校园办学模式,在有些地方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便成了可有可无的设置,体系建设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专门进行了阐述,要求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农业教育培训服务体系,让农民能就近就地参加学习培训。条例为解决体系建设难题奠定基础。
用条例解决资金落实难题。农民教育培训是公益性事业,资金投入是长期开展教育培训的保障,也是长期困扰的难题,《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对此明确: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这就清楚地表明,农民教育培训具政府行为特性,政府是投入主体。有法可依,就要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落实了资金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由“救急水”变成“长流水”,形成长效机制。
在探索符合国情的农民教育培训道路上,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何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何建设师资队伍,提升教师理论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如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使培训更具实效而不流于形式……《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为各地提供了很好的样本。让我们握紧法律之利剑,指向工作症结,农民教育培训中的难题终将在实践中被一一破解。
本刊编辑部
用条例解决组织保障难题。在拥有13亿人口,且过半数仍居住在乡村的中国,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富民强国的关键,这也决定了农民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性。据统计,在4亿多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还有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这是与现代农业人才需求不相适应的基本国情。建设新农村,一方面需要提高数亿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数以百万计的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预计未来30年农村人口将下降至4亿,大量农民将转移到城市居住和就业,他们更需要有适应城市生活的观念和技能。农民教育培训的核心就是如何为“留下来”和“走出去”的农民服好务。这并不是一些热心农民教育的人、几个热衷农民工培训的企业或团体所能完成的,也不是各部门各自为政的“齐抓共管”能长期解决的,而需要一个坚强的组织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应是以法律为依据的政府行为,通过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形成长期广泛的社会参与、资源共享来实施。《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查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有了这样的立法保障,各级政府须依法行政,农民教育培训组织保障的难题将在条例落实中逐步得以解决。
用条例解决体系建设难题。分布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上,农民有的居住在大山深处,有的游移于江河湖海。这也形成了农民教育培训具有薄弱性、艰巨性、多样性的特点。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和流动的不确定性,农业生产的实践性与季节性,使其难以采取传统的校园办学模式,在有些地方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便成了可有可无的设置,体系建设难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专门进行了阐述,要求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农业教育培训服务体系,让农民能就近就地参加学习培训。条例为解决体系建设难题奠定基础。
用条例解决资金落实难题。农民教育培训是公益性事业,资金投入是长期开展教育培训的保障,也是长期困扰的难题,《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对此明确: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这就清楚地表明,农民教育培训具政府行为特性,政府是投入主体。有法可依,就要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落实了资金投入,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由“救急水”变成“长流水”,形成长效机制。
在探索符合国情的农民教育培训道路上,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何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何建设师资队伍,提升教师理论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如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使培训更具实效而不流于形式……《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为各地提供了很好的样本。让我们握紧法律之利剑,指向工作症结,农民教育培训中的难题终将在实践中被一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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