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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行,为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用人方面的制度基础。企业活力的源泉,是人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而人的积极性能否发挥,关键在于劳动用人制度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使企业成为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这就要求在劳动用人制度上实现企业的自主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