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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网络出版的生态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在坚持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确立了私权保护与完善治理的价值定位,从网络出版主体制度的开放性、私权保障的充分性、网络侵权规则设置的合理性以及惩罚性赔偿规则引入的适时性等方面进行了体系化的规则建构。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为促进网络出版治理的制度化与科学化,应在我国《民法典》及《著作权法》适用过程中强化著作权限制规则、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以及著作权登记规则等法律规范在网络出版治理中的平衡与协调、保护与规制功能的发挥,促进《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