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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5-000-01
摘 要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推动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因为它涉及到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在体育领域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我国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终身体育的思想培育。本文界定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深入分析了我国当前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现状,阐述了其原则,并提出了一系列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和对策。
关键词 公共体育 均等化 公平
一、前言
经过近三十年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然而,我国国民福利水平并没有与较高的经济增长相协调,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职能缺位,公共职责没有履行好。这不仅违背了公平正义及帕累托改进原则,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进程。而体育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虽然我国深入开展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一二期工程及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也实现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距离具有公平正义性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还相距甚远。为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深入研究,为实现我国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计划提供可行性依据。
二、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内涵
根据我国《全民健身条例》和世界各国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定义为:公共组织考虑到公民的生活娱乐需要,能够按照全国一般和一致的标准提供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要准确的理解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定义,笔者认为应认识到一下两点:其一是指为了满足全体公民基准的体育健身服务需要,政府运用公共资源,为其提供相关的体育服务及体育器材等产品和服务;其二是全体公民享有均等的体育健身机会和服务过程,而不应在公共体育方面存在身份、年龄、性别等歧视性规定。
三、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阐述;国务院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一二期工程全面开展,并于2009年8月颁布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国家和政府在努力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城乡发展失衡等因素,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各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事权、财权不对称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权逐渐向中央上移,地方财权逐渐缩小,这使得地方财政日渐困难。这样形成了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的畸形现象,如在体育事业方面,地方政府要负担大量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如体育场馆、器材),却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使地方财政负担过重,这势必会影响到地方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财政支出。以江苏省为例,2010年江苏省的体育事业经费支出为125430.52万元,用于体育支出为62081.46万元,但真正用于全民健身工程的体育支出不足50%,而这么少的经费要用到全省各个县市,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经费短缺已经成为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障碍因素。
(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困难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困难主要表现为: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是各级政府提供,供给的主体比较单一;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数量不足、对象有限及结构失衡;另外,公共体育服务也面临供给制度缺位。以湖北省为例,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各类体育场地33123个,平均1812个人拥有一片体育场地;各类体育场地总场地面积为5404028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有0.9平方米,而这些体育场地基本位于城区的学校、机关单位等。
(三)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发展策略存在缺陷
根据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分散化原理”,最具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中央政府提供全国性公共服务。我国本应采用这种发展策略,但是,现实情况是中央体育行政部门除了负责全国体育事业的规划和指导外,还同时负责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及执行奥运战略。而地方政府也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及执行全运战略以为自身利益着想,这样就逐渐忽视了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从而也难以推动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这更加不利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四、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与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力分配机制
笔者认为,为了更早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公共财政制度,改善预算分配结构,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调整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分配格局,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另外,鉴于农村的体育事业发展更落后,应更多增加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量。
(二)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及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当前社会上与体育公共服务项目有相似点并且具有非营利性特征的社会组织还有很多,而且这些组织大多具有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活动具有自发性等优势,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它们的帮助,这样有利于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另外,应当尽快把体育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建立严格的体育公共服务问责制。
参考文献:
[1] 安体富,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问题、对策[J].财贸经济.2007.8.
[2] 陈艳林.湖北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研究[J].经济生活.2012.1.
[3] 郇昌店,肖林鹏.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初探[J].体育文化导刊.2008.2.
摘 要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推动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因为它涉及到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在体育领域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我国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终身体育的思想培育。本文界定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深入分析了我国当前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现状,阐述了其原则,并提出了一系列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和对策。
关键词 公共体育 均等化 公平
一、前言
经过近三十年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然而,我国国民福利水平并没有与较高的经济增长相协调,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职能缺位,公共职责没有履行好。这不仅违背了公平正义及帕累托改进原则,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进程。而体育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虽然我国深入开展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一二期工程及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条例》,体育事业也实现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距离具有公平正义性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还相距甚远。为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深入研究,为实现我国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计划提供可行性依据。
二、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内涵
根据我国《全民健身条例》和世界各国的定义,我们可以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定义为:公共组织考虑到公民的生活娱乐需要,能够按照全国一般和一致的标准提供基本的公共体育服务。要准确的理解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定义,笔者认为应认识到一下两点:其一是指为了满足全体公民基准的体育健身服务需要,政府运用公共资源,为其提供相关的体育服务及体育器材等产品和服务;其二是全体公民享有均等的体育健身机会和服务过程,而不应在公共体育方面存在身份、年龄、性别等歧视性规定。
三、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阐述;国务院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一二期工程全面开展,并于2009年8月颁布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国家和政府在努力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城乡发展失衡等因素,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各级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事权、财权不对称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权逐渐向中央上移,地方财权逐渐缩小,这使得地方财政日渐困难。这样形成了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的畸形现象,如在体育事业方面,地方政府要负担大量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如体育场馆、器材),却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使地方财政负担过重,这势必会影响到地方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财政支出。以江苏省为例,2010年江苏省的体育事业经费支出为125430.52万元,用于体育支出为62081.46万元,但真正用于全民健身工程的体育支出不足50%,而这么少的经费要用到全省各个县市,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经费短缺已经成为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要障碍因素。
(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困难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困难主要表现为: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是各级政府提供,供给的主体比较单一;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数量不足、对象有限及结构失衡;另外,公共体育服务也面临供给制度缺位。以湖北省为例,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各类体育场地33123个,平均1812个人拥有一片体育场地;各类体育场地总场地面积为5404028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有0.9平方米,而这些体育场地基本位于城区的学校、机关单位等。
(三)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发展策略存在缺陷
根据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分散化原理”,最具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中央政府提供全国性公共服务。我国本应采用这种发展策略,但是,现实情况是中央体育行政部门除了负责全国体育事业的规划和指导外,还同时负责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及执行奥运战略。而地方政府也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及执行全运战略以为自身利益着想,这样就逐渐忽视了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从而也难以推动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这更加不利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四、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与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财力分配机制
笔者认为,为了更早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公共财政制度,改善预算分配结构,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调整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分配格局,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另外,鉴于农村的体育事业发展更落后,应更多增加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量。
(二)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及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当前社会上与体育公共服务项目有相似点并且具有非营利性特征的社会组织还有很多,而且这些组织大多具有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活动具有自发性等优势,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它们的帮助,这样有利于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机制。另外,应当尽快把体育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建立严格的体育公共服务问责制。
参考文献:
[1] 安体富,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问题、对策[J].财贸经济.2007.8.
[2] 陈艳林.湖北省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研究[J].经济生活.2012.1.
[3] 郇昌店,肖林鹏.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初探[J].体育文化导刊.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