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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办高职院校由于对发展高职教育的目的不明确,对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本质特征存在模糊认识,在发展高职教育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新办高职院校应该牢固树立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双师型”教师等办学理念。
关键词: 职业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双师型”教师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新办高职院校如雨后春笋,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新办高职院校在发展高职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办学目的不够明确。有些新办高职院校有意无意地沿袭普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思路,偏离了高职教育的办学轨道,改变了兴办高职教育的初衷。二是与实际需要相脱离。有些新办高职院校不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就业需要来设置专业、组织教学内容,而是有什么条件就开办什么专业,有什么教师就开什么课程,培养的毕业生不被市场所接受,就业率极低。三是质量不高,学生学不到真正本领,适应不了岗位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对发展高职教育的目的不明确,对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本质特征存在模糊认识,学校缺乏高职教育特色。因此,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真正按照高职教育的内在规律办学,把高职教育办好,是新办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本文着重谈谈新办高职院校在发展高职教育中应把握的几个“关键词”。
一、职业教育
高职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领域,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是定语,“职业教育”是核心词,它首先是职业教育。什么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就是为职业做准备的教育,职业就是一个人以此来谋生的,就是靠它来生存生活的。因此,职业教育就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比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是学历性的职业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是按照职业或劳动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是非学历性的短期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特色是由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特别是它的内在矛盾的特殊属性所决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它的“培养目标应以培养社会大量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实用人才为主”。这就规定,职业教育具有双重属性。首先是有其它类型教育都具有的一般属性,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同时又有其它类型教育所不具有的特殊属性。它是直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包括行业建设服务的;它是直接为人的就业服务的;它与市场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这些特殊的属性,就确定了职业教育具有其它类型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根据职业教育的特殊属性和一些深受社会欢迎的职业学校的办学实践可以看出,职业教育比较明显的特色体现在地方性与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市场导向性等三个方面。
二、以就业为导向
从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可以看出,高职教育的核心就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是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确立的重要办学方针,《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05]35号)在“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中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以就业为导向”的特点是体现职业教育的就业方向性,要求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内容、方法等应与所就业的工作岗位要求相对应。因此,“以就业为导向”实际上是把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和有助于实现就业作为学校培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学校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包括:(1)专业设置以就业为导向,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其结构调整的依据;(2)课程设计以就业为导向,突出职业性,只讲授必需的理论知识;(3)授课过程以实践(项目)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为学生的就业做准备;(4)办学质量的检验以就业为导向,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
三、校企合作
这里的“校”是指“学校”,“企”原是指“企业”,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这里的“企”不再是专指“企业”,而是泛指用人单位,包括一些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使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方向更适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托用人单位优势,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使学校教育功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用人单位更愿意接收学生,并据此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校企合作”是在学校和用人单位等宏观层面的定义,是一个宏观概念,它首先是一种办学模式,是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的一种模式。当然,随着合作层面的深入和合作领域的扩大,这种办学模式会逐渐演变为培养模式。
四、工学结合
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一样,体现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体现了两层基本的含义:第一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本质含义,即知识和劳动的结合,强调的是过程的结合;第二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即产业界与教育部门或院校与企业的结合、合作,强调的是对象的结合。但是,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有区别,从概念上讲,校企合作的主语是双主体,“学校”和“用人单位”是并列的主语,而“工学结合”的主语是单主体,都是指学生。最早出现“工学结合”一词的是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中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此前,自1957年—1990年的教育政策文件中一直使用“半工半读”。实际上,“工学结合”就是“半工半讀”的意思,就是“工读交替”的意思,就是边工作边上学,为学习而工作,为工作而学习,就是学生课堂理论学习与参加社会上的定岗工作相结合,学生在全日制学校学习期间被安排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现场实习的一种教学形式,是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实习时间、次数各异、水平不同。从这里可以看出,“工学结合”是一种教学模式,是“校企合作”的下位概念,是校企合作的一种具体的实施途径和方法,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是基于学校教学方面的微观概念。
五、“双师型”教师
最早提出“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是在1998年国家教委制定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在以往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的传授,轻能力的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评价方面偏重于理论水平的情况下,为了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使教师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树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高职教育理念而提出来的。2002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司[2002]5号)中,论及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时,使用了“双师素质”的新提法,在这里,“双师型”教师就等同于“双师素质”的教师,就是指“既有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师。2004年教育部在《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价方案》中,提出了“双师素质教师”的标准,即:双师素质教师是指有讲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①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②近些年有两年以上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③近些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④近些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从这里可以看出,“双师型”教师强调的是内在素质和能力,它并不是教师与技师或工程师的简单叠加,而是两者在知识、能力和态度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它具有内在性、融合性,既具有教师的特性,又具有技能的要求。“双师素质”的提法不仅丰富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更重要的是为“双师型”教师赋予了新的更具高职师资特征的时代内涵。
参考文献: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经验专题研究[M].北京:教学科学出版社,2008.10.
[2]佚名.什么是职业教育[EB/OL].http://www.rumen8.com/html/mingcijieshi/kaoshijiaoyu/20080421/24543.html.
[3]佚名.什么是工学结合[EB/OL].http://www.msvtc.net/Article/ 200902/6281.htm.
[4]梁淑双.谈“双师型”教师及其培养——新办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J].青年教师学报,2007.
[5]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2.
关键词: 职业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双师型”教师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新办高职院校如雨后春笋,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新办高职院校在发展高职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办学目的不够明确。有些新办高职院校有意无意地沿袭普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思路,偏离了高职教育的办学轨道,改变了兴办高职教育的初衷。二是与实际需要相脱离。有些新办高职院校不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就业需要来设置专业、组织教学内容,而是有什么条件就开办什么专业,有什么教师就开什么课程,培养的毕业生不被市场所接受,就业率极低。三是质量不高,学生学不到真正本领,适应不了岗位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对发展高职教育的目的不明确,对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本质特征存在模糊认识,学校缺乏高职教育特色。因此,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真正按照高职教育的内在规律办学,把高职教育办好,是新办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本文着重谈谈新办高职院校在发展高职教育中应把握的几个“关键词”。
一、职业教育
高职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领域,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是定语,“职业教育”是核心词,它首先是职业教育。什么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就是为职业做准备的教育,职业就是一个人以此来谋生的,就是靠它来生存生活的。因此,职业教育就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人才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比较,职业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是学历性的职业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是按照职业或劳动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是非学历性的短期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特色是由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特别是它的内在矛盾的特殊属性所决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它的“培养目标应以培养社会大量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实用人才为主”。这就规定,职业教育具有双重属性。首先是有其它类型教育都具有的一般属性,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同时又有其它类型教育所不具有的特殊属性。它是直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包括行业建设服务的;它是直接为人的就业服务的;它与市场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这些特殊的属性,就确定了职业教育具有其它类型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根据职业教育的特殊属性和一些深受社会欢迎的职业学校的办学实践可以看出,职业教育比较明显的特色体现在地方性与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市场导向性等三个方面。
二、以就业为导向
从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可以看出,高职教育的核心就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是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确立的重要办学方针,《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国发[2005]35号)在“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中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以就业为导向”的特点是体现职业教育的就业方向性,要求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内容、方法等应与所就业的工作岗位要求相对应。因此,“以就业为导向”实际上是把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和有助于实现就业作为学校培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学校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包括:(1)专业设置以就业为导向,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其结构调整的依据;(2)课程设计以就业为导向,突出职业性,只讲授必需的理论知识;(3)授课过程以实践(项目)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为学生的就业做准备;(4)办学质量的检验以就业为导向,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赢得社会的认可。
三、校企合作
这里的“校”是指“学校”,“企”原是指“企业”,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这里的“企”不再是专指“企业”,而是泛指用人单位,包括一些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使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方向更适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托用人单位优势,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使学校教育功能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用人单位更愿意接收学生,并据此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校企合作”是在学校和用人单位等宏观层面的定义,是一个宏观概念,它首先是一种办学模式,是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的一种模式。当然,随着合作层面的深入和合作领域的扩大,这种办学模式会逐渐演变为培养模式。
四、工学结合
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一样,体现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体现了两层基本的含义:第一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本质含义,即知识和劳动的结合,强调的是过程的结合;第二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即产业界与教育部门或院校与企业的结合、合作,强调的是对象的结合。但是,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有区别,从概念上讲,校企合作的主语是双主体,“学校”和“用人单位”是并列的主语,而“工学结合”的主语是单主体,都是指学生。最早出现“工学结合”一词的是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中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此前,自1957年—1990年的教育政策文件中一直使用“半工半读”。实际上,“工学结合”就是“半工半讀”的意思,就是“工读交替”的意思,就是边工作边上学,为学习而工作,为工作而学习,就是学生课堂理论学习与参加社会上的定岗工作相结合,学生在全日制学校学习期间被安排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现场实习的一种教学形式,是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实习时间、次数各异、水平不同。从这里可以看出,“工学结合”是一种教学模式,是“校企合作”的下位概念,是校企合作的一种具体的实施途径和方法,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是基于学校教学方面的微观概念。
五、“双师型”教师
最早提出“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是在1998年国家教委制定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在以往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的传授,轻能力的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评价方面偏重于理论水平的情况下,为了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使教师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树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高职教育理念而提出来的。2002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司[2002]5号)中,论及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时,使用了“双师素质”的新提法,在这里,“双师型”教师就等同于“双师素质”的教师,就是指“既有理论基础扎实,又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师。2004年教育部在《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价方案》中,提出了“双师素质教师”的标准,即:双师素质教师是指有讲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①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②近些年有两年以上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③近些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④近些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从这里可以看出,“双师型”教师强调的是内在素质和能力,它并不是教师与技师或工程师的简单叠加,而是两者在知识、能力和态度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它具有内在性、融合性,既具有教师的特性,又具有技能的要求。“双师素质”的提法不仅丰富了“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更重要的是为“双师型”教师赋予了新的更具高职师资特征的时代内涵。
参考文献: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经验专题研究[M].北京:教学科学出版社,2008.10.
[2]佚名.什么是职业教育[EB/OL].http://www.rumen8.com/html/mingcijieshi/kaoshijiaoyu/20080421/24543.html.
[3]佚名.什么是工学结合[EB/OL].http://www.msvtc.net/Article/ 200902/6281.htm.
[4]梁淑双.谈“双师型”教师及其培养——新办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J].青年教师学报,2007.
[5]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