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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汉末年王莽篡权,杀了很多忠臣良将,其中包括吴汉的父亲。后来王莽称帝,把女儿王玉莲许配给了吴汉。后来吴汉母亲把实情告诉了吴汉,并要求吴汉杀死公主王玉莲为父亲报仇,并响应刘秀推到王莽政权。这出戏就是说吴汉知道实情之后,回家杀妻的过程。
关键词:吴汉教学方法设计
古代人都讲究三纲五常,什么是三綱?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说为臣为子要完全忠诚于君主和父亲,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古代女子地位卑微,所以当君臣、父子关系与夫妻关系发生矛盾的时候,男人都会抛弃夫妻关系来成全君臣和父子关系。身负国仇家恨,吴汉杀妻也就顺理成章了。教学设计如下:
一、预习
二、导入
1、以《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和《三国志》中的曹操不同为导入点,激发学生的兴趣。
2、作者简介:邓拓(1912-1966),原名邓子健、邓云特,一九一二年出生于福建闽侯一个旧知识分子家庭。他从小就酷爱文学艺术。一九三○年十八岁时参加了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一九三七年秋到达解放区后,历任《晋察冀日报》社长,晋察冀新华总分社社长等。解放后先后任《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和北京市委文教书记等职。一九六一年,邓拓应《北京晚报》的要求,开设了《燕山夜话》专栏。以马南邨为笔名。在此之后,他又与吴晗、廖沫沙同志合作,在《前线》杂志上开设了《三家村札记》的专栏。这些杂文旗帜鲜明、爱憎分明、切中时弊而又短小精炼、妙趣横生、富有寓意,博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支持。全国许多报刊、杂志效仿这一做法,开设了类似的杂文专栏,为当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苑增添了生气。
三、课文研读:1、整体感知,自读课文,要求复述《吴汉杀妻》的故事情节。强调要以自己的语言组织复述。2、解题,问:吴汉何尝杀妻?如果改为陈述句应该是什么?
明确:吴汉未尝(没有)杀妻。
那么吴汉到底有没有杀妻呢?作者如何进行反驳?先让同学讨论“杀妻”的可能性。
明确:如大义灭亲、夫妻关系紧张、性格暴躁……
3、利用工具书疏通文中所引古文的意思。并理解作者是如何进行批驳的。
(1)据《后汉书》《吴汉传》的记载:“吴汉字子颜,南阳宛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王莽末,以宾客犯法,乃亡命至渔阳。资用乏,以贩马自业。往来燕蓟间,所至皆交结豪杰。”
给事:供职 以:因为 乃:就 乏:匮乏 以:靠
明确: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吴汉杀妻》中吴汉娶王莽女儿为妻,吴汉与王莽有杀父之仇等情节都是无稽之谈。
(2) 《后汉书·吴汉传》中“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
让:责怪、埋怨昆:哥哥
明确: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吴汉的家庭关系和夫妇关系很正常,看不出有“杀妻”之类的变故。
(3)汉代刘珍的《东观记》中说:“汉但修里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坟,不作祠堂也。”
但:只 第:大宅子
明确:这段再次证明了吴汉夫人的名位也很正常,并没有引起吴汉“杀妻”之类变故的可能。
(4)《后汉书》所载,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自达”。
质厚:朴实厚道造次:匆忙、仓促
明确:从吴汉的为人来看,“杀妻”的可能性也极低。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么《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以上四段文字都选自汉代的历史典籍中,不但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历史根据,而且分别从典籍中摘录了四条证据说明“吴汉杀妻”的情节是无稽的。这四条分别从吴汉的出身,吴汉的家庭和夫妻关系,吴汉的夫人的名位,吴汉的为人来证明《吴汉杀妻》是捏造情节,胡乱编造出来的剧本。
4、《吴汉杀妻》这一出戏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什么?
明确:完全是无中生有强加在吴汉的头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抬高吴汉的身价,其实反而诬害了吴汉。(所谓“诬害”可从愚忠、诛连的封建观念上谈,即人格独立,不该杀妻)
5、作者引经据典证明《吴汉杀妻》是无稽之谈,他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明确:一方面历史的真实和舞台艺术的真实有时距离很大,谁要是把看戏当成读历史,那就不免要上当。另一方面把历史故事编成戏剧,虽然不必要照搬史实,但是也不应该捏造情节,胡编滥造。
四、本文在论证上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1、问:引用历史典籍有何好处?明确:客观真实,增强说服力。
2、这四段典籍的共同点是什么? 明确:都是汉代的历史典籍。
3、哪一条证据是最主要的?明确:最主要的其实不在于某一条具体的史料,而是对于史料的总体把握,即:“在汉代的历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事实根据。”与这一观点相关的句子是“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末,在《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4、所以从本文我们可以学到一种论证方式:演绎论证。何谓“演绎论证”: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论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先假说,后求证,这是从一般到个别,推论和判断个别事例的认识方法。
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汉代典籍必有记载,汉代典籍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所以,吴汉未尝杀妻。顺带介绍与“演绎法”相对的是“归纳法”(即: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论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先摆事实,后求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 举例略。
五、复习全文
六、布置作业 :结合你看过的有关历史剧,谈谈你的看法!(有关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
关键词:吴汉教学方法设计
古代人都讲究三纲五常,什么是三綱?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说为臣为子要完全忠诚于君主和父亲,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古代女子地位卑微,所以当君臣、父子关系与夫妻关系发生矛盾的时候,男人都会抛弃夫妻关系来成全君臣和父子关系。身负国仇家恨,吴汉杀妻也就顺理成章了。教学设计如下:
一、预习
二、导入
1、以《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和《三国志》中的曹操不同为导入点,激发学生的兴趣。
2、作者简介:邓拓(1912-1966),原名邓子健、邓云特,一九一二年出生于福建闽侯一个旧知识分子家庭。他从小就酷爱文学艺术。一九三○年十八岁时参加了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一九三七年秋到达解放区后,历任《晋察冀日报》社长,晋察冀新华总分社社长等。解放后先后任《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和北京市委文教书记等职。一九六一年,邓拓应《北京晚报》的要求,开设了《燕山夜话》专栏。以马南邨为笔名。在此之后,他又与吴晗、廖沫沙同志合作,在《前线》杂志上开设了《三家村札记》的专栏。这些杂文旗帜鲜明、爱憎分明、切中时弊而又短小精炼、妙趣横生、富有寓意,博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支持。全国许多报刊、杂志效仿这一做法,开设了类似的杂文专栏,为当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苑增添了生气。
三、课文研读:1、整体感知,自读课文,要求复述《吴汉杀妻》的故事情节。强调要以自己的语言组织复述。2、解题,问:吴汉何尝杀妻?如果改为陈述句应该是什么?
明确:吴汉未尝(没有)杀妻。
那么吴汉到底有没有杀妻呢?作者如何进行反驳?先让同学讨论“杀妻”的可能性。
明确:如大义灭亲、夫妻关系紧张、性格暴躁……
3、利用工具书疏通文中所引古文的意思。并理解作者是如何进行批驳的。
(1)据《后汉书》《吴汉传》的记载:“吴汉字子颜,南阳宛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王莽末,以宾客犯法,乃亡命至渔阳。资用乏,以贩马自业。往来燕蓟间,所至皆交结豪杰。”
给事:供职 以:因为 乃:就 乏:匮乏 以:靠
明确: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吴汉杀妻》中吴汉娶王莽女儿为妻,吴汉与王莽有杀父之仇等情节都是无稽之谈。
(2) 《后汉书·吴汉传》中“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
让:责怪、埋怨昆:哥哥
明确: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吴汉的家庭关系和夫妇关系很正常,看不出有“杀妻”之类的变故。
(3)汉代刘珍的《东观记》中说:“汉但修里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坟,不作祠堂也。”
但:只 第:大宅子
明确:这段再次证明了吴汉夫人的名位也很正常,并没有引起吴汉“杀妻”之类变故的可能。
(4)《后汉书》所载,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自达”。
质厚:朴实厚道造次:匆忙、仓促
明确:从吴汉的为人来看,“杀妻”的可能性也极低。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么《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以上四段文字都选自汉代的历史典籍中,不但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历史根据,而且分别从典籍中摘录了四条证据说明“吴汉杀妻”的情节是无稽的。这四条分别从吴汉的出身,吴汉的家庭和夫妻关系,吴汉的夫人的名位,吴汉的为人来证明《吴汉杀妻》是捏造情节,胡乱编造出来的剧本。
4、《吴汉杀妻》这一出戏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什么?
明确:完全是无中生有强加在吴汉的头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抬高吴汉的身价,其实反而诬害了吴汉。(所谓“诬害”可从愚忠、诛连的封建观念上谈,即人格独立,不该杀妻)
5、作者引经据典证明《吴汉杀妻》是无稽之谈,他的写作目的是什么?
明确:一方面历史的真实和舞台艺术的真实有时距离很大,谁要是把看戏当成读历史,那就不免要上当。另一方面把历史故事编成戏剧,虽然不必要照搬史实,但是也不应该捏造情节,胡编滥造。
四、本文在论证上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1、问:引用历史典籍有何好处?明确:客观真实,增强说服力。
2、这四段典籍的共同点是什么? 明确:都是汉代的历史典籍。
3、哪一条证据是最主要的?明确:最主要的其实不在于某一条具体的史料,而是对于史料的总体把握,即:“在汉代的历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事实根据。”与这一观点相关的句子是“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末,在《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
4、所以从本文我们可以学到一种论证方式:演绎论证。何谓“演绎论证”: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论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先假说,后求证,这是从一般到个别,推论和判断个别事例的认识方法。
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汉代典籍必有记载,汉代典籍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所以,吴汉未尝杀妻。顺带介绍与“演绎法”相对的是“归纳法”(即: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论出一般性结论的方法,先摆事实,后求结论,这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 举例略。
五、复习全文
六、布置作业 :结合你看过的有关历史剧,谈谈你的看法!(有关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