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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现代"民主"与"共和"理念在新疆多民族地区扎下根来,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制度乃国之重器,事关根本,不可轻言废立。在今后新疆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民族区域自治"至今尚无可以替代的制度框架。今后,继续完善乃至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坚持经济民主先导、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领导、渐进式改革这四个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