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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多年来狠抓追逃工作,充分利用追逃工作服务反贪、反渎等部门破获职务犯罪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今年元月至7月抓获刑拘或批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异地抓获5人,运用科学研判、周密排查、果段出击的方法本地抓获6人。其做法如下:
一、找准定位,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明确
当前,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被调查、侦查期间,潜逃呈上升趋势。这类案件,知情人少,且与犯罪嫌疑人大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调查、侦查信息很快就会传递到犯罪嫌疑人。关闭通信联系、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选择逃跑是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手段。这些问题和现象,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襄城区院法警部门牢固树立办案与追逃工作同步进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防逃、治逃、追逃的强烈意识,摒弃“线索凭运气、行动等财力、抓人靠时机”的消极思想,克服为难情绪,把追逃工作的认识统一到是整个办案的有机整体上,统一到抓逃是查办职务犯罪斗争能否向纵深发展的认识上来,把追逃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此,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司法警察的中流砥柱作用,要求法警在开展追逃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同时积极输送该院法警队员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到司法警察工作走在前列的优秀兄弟院学习借鉴经验,三管齐下培养法警队员在履职中依照检察官的指令行事,迅速、有效地完成任务,并在工作中与检察官紧密配合,同心协力,高效率地完成追逃任务的优良素质。
二、尽早准备,做到周密部署,有的放矢
该院法警队对每一起追逃案件,都坚持提前沟通,了解案情,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嫌疑人基本情况清楚,包括涉案嫌疑人人数、年龄、性别、身高、体型特征、衣着习惯、健康状况、爱好等;二是基本案情清楚,包括涉案人员犯罪性质、案情大小、案件涉及面以及控制涉案人员时间等;三是嫌疑人住宅环境清楚,了解其房产情况,多房产分布情况;四是涉案人员家庭、社会关系、社会背景清楚,包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交通、通讯情况等。在每次追逃前都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全面考虑,制定追捕计划,准备所需的警械或武器等并落实有效的措施,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地进行。积极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详细地摸清在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型特征、衣着习惯等基本情况,取得其近期相片及交通、通讯工具的号码,全面了解掌握其亲朋好友及社会关系的分布情况,分析研究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区域以及可能落脚的地点,和自侦部门共同参与或者以法警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进行重点布控或采取定点守候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通报有关地区请求协查,重大逃犯则商情公安机关发出通缉令或上网追逃。
三、精密布控,做到善用谋略,寻踪觅迹
要保证追逃的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最根本地是要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在追踪犯罪嫌疑人行踪方面,襄城区院总结出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从查找赃款赃物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贪污受贿案件,大都是为了钱财,他们潜逃后,要生活、要消费,这就需要大量的金钱,这就导致潜逃嫌疑人很难长期潜伏。因为既然要吃、要喝、要生存、要与外界联系,嫌疑人必然是要围绕赃款打转的。利用好这一点,就很容易发现犯罪嫌疑人,从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今年七月,我院反贪局在办理襄阳市路灯管理处干部严某涉嫌受贿案中,发现个体建筑老板施某为了承接工程向严某家庭行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但施某听说严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早已闻风而逃。我院一方面把施某挂到公安网上追逃,另一方面组建以法警大队为主力的追逃行动队积极抓逃。施某被通缉后小心翼翼,深居简出,更换了以前所使用的手机及号码,追逃行动队两次到施某老家枣阳抓捕都没收获。襄城区院对施某相关信息细致筛选分析研判,得出施某在襄阳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便于隐藏,短期内不会外逃,肯定还在襄阳地区藏匿的结论。经过再次对施某的社会关系周密排查,以及对施某银行账户的监控,最终掌握了施某大致活动区域和部分的生活规律。追逃行动队放弃国庆休假,于10月8日晚上在施某经常活动的区域、果断出击将潜逃近一月的网上逃犯施某成功抓获归案。
二是从嫌疑人的亲属和社会关系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嫌疑人不是孤立存在的,即使隐蔽很深的嫌疑人,也往往要与亲属和一些近亲属,像父母、配偶、子女等,一定时间内,肯定要与他们联系,抓住这一点,也可成为发现嫌疑人行踪的有效线索。今年上半年,我院查办的郑某案件贪污案件,其妻子严某也是重要涉案人员,需要及时缉捕归案。但严某反侦察意识非常强,当她得知郑某被抓的消息后,故意将保持开机状态的手机遗弃在家中,等到两天后手机没电自动关机后,侦查部门搜查其住宅时才推断出,严某已经潜逃多日。经过对严某社会关系的分析,我们得知严某还有一个正在浙江上大学的儿子,考虑到严某肯定要定期给其儿子打生活费,一定会发生经济往来,于是我们顺藤摸瓜摸清了严某藏匿所在。
三是利用现代通讯方式,发现嫌疑人的行踪。我们通过电信部门,调取其通话记录,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从而达到发现嫌疑人的目的。必要时,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对其可能与之联系的通讯工具使用技侦手段侦控,以发现其踪迹。今年三月我院反贪局在办理襄阳市绿化处主任郑某某涉嫌受贿等窝案中,郑某某交代俞某某、章某某两名给绿化处供应苗木的供应商分别给他行贿了38万元和10元万犯罪事实,但是这两个人听说郑某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早已闻风而逃不知踪迹,如果不尽快抓获这两个行贿人,不但这两个行贿人得不到法律的追究,郑某某已经供述的这两个人给他行贿38万元和10万元犯罪事实也得不到印证,整个案件深挖扩大的侦查工作将不能顺利进行。法警大队追逃行动组,运用电话监听等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得知这两名嫌疑人各自潜回了自己的老家。2013年5月8日由法警大队、反贪局检察人员联合组成的追逃行动队迅速出击,赴江苏常州对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实施抓捕。2013年5月26日追逃行动队赴宜昌对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实施抓捕,2013年5月27日一举将章某某抓获押回襄阳。
四是从控制可能外逃的途径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就成为抓获逃犯的有效方法。有的嫌疑人或者正在办理出境手续、或者正在购买出境飞机票、或者准备利用关系潜逃出境,抓住这些环节,开展工作,很可能找到嫌疑人的行踪,从而抓捕在逃嫌疑人。如,在办理襄阳市路灯管理处干部严某涉嫌受贿案中,发现个体建筑老板宋某有重大行贿嫌疑,但检察机关传唤宋某时已不知宋的踪迹。通过对宋某的社会关系进行走访和秘密排查后得知,宋某的家境比较殷实,有两台高档小轿车,在北京、武汉、襄阳等地有多处房产,从而推断宋外逃可能不会搭乘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而是驾车出逃;外出住宿也可能不开店,而是宿于自己房产处便于隐藏。由此我院锁定襄阳出城各个交通卡口,并与襄阳市公安局技侦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各路后监控视屏支持,最终得知宋某在北京藏匿。2013年8月5日在北京市局技侦总队和海淀分局上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一举抓获宋某押回襄阳。
四、集中拳头,做到高效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积极会同当地派出所和嫌疑人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到在逃人员家中,谈利害、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耐心地做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激发和满足在逃犯罪嫌疑人趋利避害的心理,促使其投案自首。二是会同控申科、预防科搞好追逃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件,印制协查通报,形成高压态势,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造成巨大思想压力,使之瓦解。其次,加强与公安、电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及时采取网上追逃、技侦等措施,形成追逃合力。三是利用节假日重点出击。法警队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不辞辛苦,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在逃犯罪嫌疑人思亲想家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布控和蹲点守候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城区人民检察院)
一、找准定位,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明确
当前,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被调查、侦查期间,潜逃呈上升趋势。这类案件,知情人少,且与犯罪嫌疑人大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调查、侦查信息很快就会传递到犯罪嫌疑人。关闭通信联系、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选择逃跑是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手段。这些问题和现象,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襄城区院法警部门牢固树立办案与追逃工作同步进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防逃、治逃、追逃的强烈意识,摒弃“线索凭运气、行动等财力、抓人靠时机”的消极思想,克服为难情绪,把追逃工作的认识统一到是整个办案的有机整体上,统一到抓逃是查办职务犯罪斗争能否向纵深发展的认识上来,把追逃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此,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司法警察的中流砥柱作用,要求法警在开展追逃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同时积极输送该院法警队员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培训活动,并到司法警察工作走在前列的优秀兄弟院学习借鉴经验,三管齐下培养法警队员在履职中依照检察官的指令行事,迅速、有效地完成任务,并在工作中与检察官紧密配合,同心协力,高效率地完成追逃任务的优良素质。
二、尽早准备,做到周密部署,有的放矢
该院法警队对每一起追逃案件,都坚持提前沟通,了解案情,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嫌疑人基本情况清楚,包括涉案嫌疑人人数、年龄、性别、身高、体型特征、衣着习惯、健康状况、爱好等;二是基本案情清楚,包括涉案人员犯罪性质、案情大小、案件涉及面以及控制涉案人员时间等;三是嫌疑人住宅环境清楚,了解其房产情况,多房产分布情况;四是涉案人员家庭、社会关系、社会背景清楚,包括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交通、通讯情况等。在每次追逃前都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全面考虑,制定追捕计划,准备所需的警械或武器等并落实有效的措施,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地进行。积极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详细地摸清在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型特征、衣着习惯等基本情况,取得其近期相片及交通、通讯工具的号码,全面了解掌握其亲朋好友及社会关系的分布情况,分析研究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区域以及可能落脚的地点,和自侦部门共同参与或者以法警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为辅,进行重点布控或采取定点守候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通报有关地区请求协查,重大逃犯则商情公安机关发出通缉令或上网追逃。
三、精密布控,做到善用谋略,寻踪觅迹
要保证追逃的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最根本地是要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在追踪犯罪嫌疑人行踪方面,襄城区院总结出以下四种方式。
一是从查找赃款赃物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贪污受贿案件,大都是为了钱财,他们潜逃后,要生活、要消费,这就需要大量的金钱,这就导致潜逃嫌疑人很难长期潜伏。因为既然要吃、要喝、要生存、要与外界联系,嫌疑人必然是要围绕赃款打转的。利用好这一点,就很容易发现犯罪嫌疑人,从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今年七月,我院反贪局在办理襄阳市路灯管理处干部严某涉嫌受贿案中,发现个体建筑老板施某为了承接工程向严某家庭行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但施某听说严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早已闻风而逃。我院一方面把施某挂到公安网上追逃,另一方面组建以法警大队为主力的追逃行动队积极抓逃。施某被通缉后小心翼翼,深居简出,更换了以前所使用的手机及号码,追逃行动队两次到施某老家枣阳抓捕都没收获。襄城区院对施某相关信息细致筛选分析研判,得出施某在襄阳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便于隐藏,短期内不会外逃,肯定还在襄阳地区藏匿的结论。经过再次对施某的社会关系周密排查,以及对施某银行账户的监控,最终掌握了施某大致活动区域和部分的生活规律。追逃行动队放弃国庆休假,于10月8日晚上在施某经常活动的区域、果断出击将潜逃近一月的网上逃犯施某成功抓获归案。
二是从嫌疑人的亲属和社会关系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嫌疑人不是孤立存在的,即使隐蔽很深的嫌疑人,也往往要与亲属和一些近亲属,像父母、配偶、子女等,一定时间内,肯定要与他们联系,抓住这一点,也可成为发现嫌疑人行踪的有效线索。今年上半年,我院查办的郑某案件贪污案件,其妻子严某也是重要涉案人员,需要及时缉捕归案。但严某反侦察意识非常强,当她得知郑某被抓的消息后,故意将保持开机状态的手机遗弃在家中,等到两天后手机没电自动关机后,侦查部门搜查其住宅时才推断出,严某已经潜逃多日。经过对严某社会关系的分析,我们得知严某还有一个正在浙江上大学的儿子,考虑到严某肯定要定期给其儿子打生活费,一定会发生经济往来,于是我们顺藤摸瓜摸清了严某藏匿所在。
三是利用现代通讯方式,发现嫌疑人的行踪。我们通过电信部门,调取其通话记录,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从而达到发现嫌疑人的目的。必要时,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对其可能与之联系的通讯工具使用技侦手段侦控,以发现其踪迹。今年三月我院反贪局在办理襄阳市绿化处主任郑某某涉嫌受贿等窝案中,郑某某交代俞某某、章某某两名给绿化处供应苗木的供应商分别给他行贿了38万元和10元万犯罪事实,但是这两个人听说郑某某被检察机关查处后早已闻风而逃不知踪迹,如果不尽快抓获这两个行贿人,不但这两个行贿人得不到法律的追究,郑某某已经供述的这两个人给他行贿38万元和10万元犯罪事实也得不到印证,整个案件深挖扩大的侦查工作将不能顺利进行。法警大队追逃行动组,运用电话监听等信息化高科技手段得知这两名嫌疑人各自潜回了自己的老家。2013年5月8日由法警大队、反贪局检察人员联合组成的追逃行动队迅速出击,赴江苏常州对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实施抓捕。2013年5月26日追逃行动队赴宜昌对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实施抓捕,2013年5月27日一举将章某某抓获押回襄阳。
四是从控制可能外逃的途径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就成为抓获逃犯的有效方法。有的嫌疑人或者正在办理出境手续、或者正在购买出境飞机票、或者准备利用关系潜逃出境,抓住这些环节,开展工作,很可能找到嫌疑人的行踪,从而抓捕在逃嫌疑人。如,在办理襄阳市路灯管理处干部严某涉嫌受贿案中,发现个体建筑老板宋某有重大行贿嫌疑,但检察机关传唤宋某时已不知宋的踪迹。通过对宋某的社会关系进行走访和秘密排查后得知,宋某的家境比较殷实,有两台高档小轿车,在北京、武汉、襄阳等地有多处房产,从而推断宋外逃可能不会搭乘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而是驾车出逃;外出住宿也可能不开店,而是宿于自己房产处便于隐藏。由此我院锁定襄阳出城各个交通卡口,并与襄阳市公安局技侦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各路后监控视屏支持,最终得知宋某在北京藏匿。2013年8月5日在北京市局技侦总队和海淀分局上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一举抓获宋某押回襄阳。
四、集中拳头,做到高效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积极会同当地派出所和嫌疑人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到在逃人员家中,谈利害、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耐心地做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激发和满足在逃犯罪嫌疑人趋利避害的心理,促使其投案自首。二是会同控申科、预防科搞好追逃宣传,通过曝光典型案件,印制协查通报,形成高压态势,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造成巨大思想压力,使之瓦解。其次,加强与公安、电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及时采取网上追逃、技侦等措施,形成追逃合力。三是利用节假日重点出击。法警队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不辞辛苦,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在逃犯罪嫌疑人思亲想家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布控和蹲点守候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