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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家庭美德受到了冲击,婚外恋情、遗弃老人、虐待孩子、家庭暴力等现象经常发生。家庭美德的缺失,给一些家庭蒙上了不幸的阴影,也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了危害——
夫妻失和家庭解体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两会”上,市妇联提交的一份材料显示,2004年全市登记结婚的人数比2003年增长5.5%,登记离婚的却比2003年增加了54.4%。全国针对十大城市展开的离婚调查显示,北京离婚率和涨幅位居榜首,上海和重庆的涨幅紧随其后。调查显示,“婚外恋”和“包二奶”是家庭解体的罪魁祸首。
有这样一对夫妻,以前十分清贫,但夫妻二人勤劳俭朴,很是恩爱。后来丈夫外出打工,渐渐由小包工头变成了大老板,家中购置了新房,买了汽车,物质生活日益富裕,夫妻之间的感情却一天天变坏。丈夫沾染上嫖、赌等恶习,甚至包养起“二奶”来了。妻子也来个“以毒攻毒”,与丈夫雇的小车驾驶员关系暧昧。于是,夫妻俩大吵大闹,最后只好分道扬镳,家庭彻底破裂。
长寿区某企业一财务人员,挪用数万元公款被检察机关逮捕后,人们发现,这个女财务人员之所以要挪用公款,是因为在家庭之外,养了一个“小白脸”(情人),为了让心中的“白马王子”过上有车、有房的幸福生活,她不惜挪用公款。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包二奶”、“养小白脸”等现象,使一些好端端的家庭在一夜之间破裂。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一些人受国外性解放等观念的影响,加上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不少人便“饱暖思淫欲”,追求刺激和享乐,男的寻花问柳“包二奶”,女的也不甘落后养情人。夫妻双方一旦违背互相忠诚的义务,就很容易失和,从而导致家庭破裂。
虐待老人天理难容
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子方懂父母恩。人类的发展进步,都是一代接一代、一辈接一辈努力的结果。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现象却令人寒心。在我市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一位老人去世时留下一份特殊的遗嘱,将价值20余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他的保姆。老人因病去世后,在处理遗产时,两个女儿都要求分得遗产。老人的邻居称,在他们同老人认识的8年时间里,从没见老人的子女去看过老人,平时都是保姆照料老人,连为老人处理后事的费用,都是保姆出的。
前不久,我市某区一老人自杀。自杀的原因,也是儿女不孝所致。老人多年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从此把老人当作包袱。儿子恶语相向,女儿长达数年不去看望父亲。老人对生活失去信心,因绝望而自杀。
2005年11月中旬,我市某地发生一起儿子杀死老子的恶性案件,其原因是儿子认为“父亲老了不中用,是个包袱”,为了除掉这个所谓的包袱,这个孽子竟然不惜杀害生父。
老有所养,少有所依。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最基本的家庭美德,在一些家庭逐渐缺失。分析原因,既有社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等客观原因,更有子女对老人缺少爱心和责任等主观原因。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都相继开办了“敬老院”、“老人公寓”,不少人拿钱把老人送到“托老所”,但不能“一送了之”,在精神上还是要多给老人一些安慰,不要到了老人孤寂忧郁而终后才去表达悔意。
教子无方贻害无穷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哺育孩子、教育子女,是天底下每一个做父母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一些父母对子女教育、管教不当而引发的后果却是相当严重的。
据统计,1998年以来,长寿区共抓获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案成员875名,占总作案成员4190名的20.9%。按年龄阶段划分,14岁以下的作案成员共179名,占未成年人作案成员的20.5%,14岁至18岁的作案成员696名,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79.5%。据公安机关破案后分析,这些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受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是过度溺爱。在一些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孩子过度溺爱,让孩子养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现在,一些父母将独生子女视为“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飞了,娇生惯养,让孩子从小养成惟我独尊的“小皇帝”和“小公主”意识。特别是一些孩子花钱无度,追求高消费,一旦家庭不能满足,就会走向歧途。
二是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缺点错误,或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或是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养成不良品性,或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三是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未成年人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长寿区某厂子弟校15岁学生李某,因父亲常常使用打骂等暴力手段教育孩子,结果使孩子惧怕而离家出走,堕入盗窃犯罪的深渊。
四是上行下效。有的父母本身品行不正,行为不端,对子女的思想、道德、行为都起到严重的毒害作用。去年5月,长寿区刑警支队在侦破了一个未成年人盗窃团伙后发现,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大都是因为父母道德不佳、行为不轨,孩子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上行下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言教不如身教,父母要用优良的道德和行为,去熏陶、教育子女,让子女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修养。同时,家庭教育还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父母应当主动、自觉地承担起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重视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强化家庭预防犯罪功能。为了强化家庭的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创办家长学校、市民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科学知识与方法。
家和万事兴,家和社会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家庭美德缺失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果每一个家庭都能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风良好,就会促进社会的风气好转。
夫妻失和家庭解体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两会”上,市妇联提交的一份材料显示,2004年全市登记结婚的人数比2003年增长5.5%,登记离婚的却比2003年增加了54.4%。全国针对十大城市展开的离婚调查显示,北京离婚率和涨幅位居榜首,上海和重庆的涨幅紧随其后。调查显示,“婚外恋”和“包二奶”是家庭解体的罪魁祸首。
有这样一对夫妻,以前十分清贫,但夫妻二人勤劳俭朴,很是恩爱。后来丈夫外出打工,渐渐由小包工头变成了大老板,家中购置了新房,买了汽车,物质生活日益富裕,夫妻之间的感情却一天天变坏。丈夫沾染上嫖、赌等恶习,甚至包养起“二奶”来了。妻子也来个“以毒攻毒”,与丈夫雇的小车驾驶员关系暧昧。于是,夫妻俩大吵大闹,最后只好分道扬镳,家庭彻底破裂。
长寿区某企业一财务人员,挪用数万元公款被检察机关逮捕后,人们发现,这个女财务人员之所以要挪用公款,是因为在家庭之外,养了一个“小白脸”(情人),为了让心中的“白马王子”过上有车、有房的幸福生活,她不惜挪用公款。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包二奶”、“养小白脸”等现象,使一些好端端的家庭在一夜之间破裂。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一些人受国外性解放等观念的影响,加上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不少人便“饱暖思淫欲”,追求刺激和享乐,男的寻花问柳“包二奶”,女的也不甘落后养情人。夫妻双方一旦违背互相忠诚的义务,就很容易失和,从而导致家庭破裂。
虐待老人天理难容
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子方懂父母恩。人类的发展进步,都是一代接一代、一辈接一辈努力的结果。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现象却令人寒心。在我市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一位老人去世时留下一份特殊的遗嘱,将价值20余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他的保姆。老人因病去世后,在处理遗产时,两个女儿都要求分得遗产。老人的邻居称,在他们同老人认识的8年时间里,从没见老人的子女去看过老人,平时都是保姆照料老人,连为老人处理后事的费用,都是保姆出的。
前不久,我市某区一老人自杀。自杀的原因,也是儿女不孝所致。老人多年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从此把老人当作包袱。儿子恶语相向,女儿长达数年不去看望父亲。老人对生活失去信心,因绝望而自杀。
2005年11月中旬,我市某地发生一起儿子杀死老子的恶性案件,其原因是儿子认为“父亲老了不中用,是个包袱”,为了除掉这个所谓的包袱,这个孽子竟然不惜杀害生父。
老有所养,少有所依。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最基本的家庭美德,在一些家庭逐渐缺失。分析原因,既有社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等客观原因,更有子女对老人缺少爱心和责任等主观原因。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都相继开办了“敬老院”、“老人公寓”,不少人拿钱把老人送到“托老所”,但不能“一送了之”,在精神上还是要多给老人一些安慰,不要到了老人孤寂忧郁而终后才去表达悔意。
教子无方贻害无穷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哺育孩子、教育子女,是天底下每一个做父母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一些父母对子女教育、管教不当而引发的后果却是相当严重的。
据统计,1998年以来,长寿区共抓获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案成员875名,占总作案成员4190名的20.9%。按年龄阶段划分,14岁以下的作案成员共179名,占未成年人作案成员的20.5%,14岁至18岁的作案成员696名,占未成年犯罪总数的79.5%。据公安机关破案后分析,这些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受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是过度溺爱。在一些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孩子过度溺爱,让孩子养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现在,一些父母将独生子女视为“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飞了,娇生惯养,让孩子从小养成惟我独尊的“小皇帝”和“小公主”意识。特别是一些孩子花钱无度,追求高消费,一旦家庭不能满足,就会走向歧途。
二是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缺点错误,或是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或是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养成不良品性,或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三是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未成年人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长寿区某厂子弟校15岁学生李某,因父亲常常使用打骂等暴力手段教育孩子,结果使孩子惧怕而离家出走,堕入盗窃犯罪的深渊。
四是上行下效。有的父母本身品行不正,行为不端,对子女的思想、道德、行为都起到严重的毒害作用。去年5月,长寿区刑警支队在侦破了一个未成年人盗窃团伙后发现,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大都是因为父母道德不佳、行为不轨,孩子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上行下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言教不如身教,父母要用优良的道德和行为,去熏陶、教育子女,让子女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修养。同时,家庭教育还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家庭主要成员的父母应当主动、自觉地承担起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重视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强化家庭预防犯罪功能。为了强化家庭的教育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创办家长学校、市民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科学知识与方法。
家和万事兴,家和社会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家庭美德缺失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果每一个家庭都能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风良好,就会促进社会的风气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