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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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涉外税收优惠存在的必要性税收优惠政策,与其它税收政策相比,直接体现宏观调控意图,并且有微观性、结构性和激励性的优势,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我国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外资企业享受诸多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率大约为14.98%,比内资企业实际税负约低10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并轨制度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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