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而味,当心惹上缠手官司等

来源 :农家科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djsh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拾金而味,当心惹上缠手官司
    案例一:2008年5月11日上午。王某驾驶农用车到县城购买农具。此时同村的刘某要求搭车.并将装有5000元人民币及衣服等物的蛇皮袋顺手暂放在农用车驾驶室后座上。当天下午,王某回家后发现了蛇皮袋并隐藏起来。而刘某在县城购物后准备付款时.一摸口袋发现钱不在身上.方才想起自己的蛇皮袋丢在王某的农用车内,便赶到王菜家去追索财物。王某虽承认有财物,但却拒不交出。当天晚上,刘某会同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王某。经过教育,王某终于把钱、物交还给刘某。
  案例二:2008年5月。农民林某夫妇将自家种植的西瓜销售给某超市。在结账时,因超市会计人员疏忽,多付了一次款。对于这到手的“馅饼”.夫妇俩百般抵赖,拒不返还。无奈之下,超市将二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重复领走西瓜款.被告亦不否认重复领款的事实,但无证据证明该笔款项是其合法所得,属于不当得利。理应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返还原告人民币6399元。
  案例三:前些天。村民高某忙完农活时回家发现.自家饲养的一头肥猪从猪圈中跑出丢失。邻村的朱某在一处农田里发现了该猪。见没人管。便将猪赶回自己家中喂养。高某在丢猪的十几天后得知此事。便到朱菜家中索要。朱某以拾得的东西不犯法为由拒不返还,高某无奈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朱某拾得高某丢失的肥猪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朱某返还高某肥猪,高某负担朱某饲养肥猪期间所花费的费用180元。
  案例四:2008年6月3日.出租车司机李莱拾得乘客陈某遗失的手提包一个。内装有35万元人民币和身份证、信用卡等证件。次日,失主陈某火速乘车赶回向其索要,但李某拒不承认。陈某逆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查证此款确系李某拾得后,李某仍拒不承认。法院经审理.以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陈某人民币弘万元。
  点评: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拾到钱物不还已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这种行为轻则违反法律规定,重则触犯刑律。在以上案例中,分别涉及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法律规定。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的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谓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案例一中,王某起初将刘某的遗忘物随车带回家,是无意的,本身也没有什么过错。但其到家后发现别人遗忘的财物并藏匿起来,在刘某前来追索时,仍拒不交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侵占罪。案例二中。在被告不否认多领款项事实的情况下.原告按侵权之诉将被告告上法庭,这一维权措施同样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除责令被告返还财产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拘留。案例三中,朱某对高某负有返还肥猪的义务.朱某拒不返还。则应承担因侵权而给高某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即应返还原物或折价赔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在要求朱某返还高某肥猪的同时,由原告承担被告饲养肥猪期间支出的费用。符合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样处理是妥当的。案例四中,李某明知所拾巨款系陈某所遗失.当公安机关传唤他时仍拒不承认,且数额巨大,已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262400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张兆利电话:0536-6229276
  
  聘任书能否算劳动合同
  
  编辑同志:  2008年初我进入一家饲料公司。试用期过后得到了一纸聘期为两年的聘任书,聘任我为销售部经理,在聘任书中,^\司还明确了我的职责、待遇等。半年后,公司更换了总经理,新任经理对人员开始进行清理、整顿。新经理以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公司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聘任书是否算劳动合同?我现在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经理有权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
  读者裴勇裴勇同志:  你跟饲料公司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平常我们所称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发给你的那份聘任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由于该聘任书中已基本具备了以上7项必备条款,且双方对聘任书中的内容都没有任何异议。已经按照聘任书中的规定进行工作,领取工资,享受待遇。这说明双方当事人就聘任书中明确注明的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达成一致.并已实际履行。所以,该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既然聘任书被视为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新经理在聘任书中注明的聘用期限届满之前.就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违反合同的约定.你完全有权予以拒绝。
  750004宁夏银川民生巷35号市律师协会李文成
  电话:13014299013
其他文献
今年元月南方气温偏低多雨雪,且4-5月又是干旱年,为取得今年脐橙的优质丰产,在秋季应抓好如下几点:  一、覆盖抗旱,护树保叶  树盘还没有覆盖的果园,可用稻草可对树盘覆盖或对果园锄草一次。所锄草对树盘进行覆盖,厚度10-15厘米,若秋季少雨则应及时浇水抗旱,满足果树对水分的要求,便于护树保叶达到保果目的。  二、冬肥秋施,壮根保叶  脐橙树经过一年的生长及开花结果已消耗体内大量养分,冬肥秋施可以促
许多有害昆虫都是传染病的传播媒介,例如:苍蝇可以携带大量的微生物,苍蝇所到之处,污染十分严重;蚊虫叮咬可以传播流行热、炭疽、痘病、巴氏杆菌病、猪丹毒等多种传染病。因此,及时消灭各类有害昆虫,对于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至关重要。  挡——在畜禽圈舍门窗上安装细密的纱窗,能有效挡住有害昆虫进入畜禽舍内。另外,适当增加养殖场围墙高度,在围墙上安装1米高的纱网,也能有效阻挡外界的蚊蝇等昆虫进入养殖场内。 
金丝楠木为桢楠属树种,在中国约有34种,是我国特有的珍贵木材,其材质具有防潮、耐腐蚀、不变形、温和幽香、冬暖夏凉、光照之下发出丝丝金光等功效。自古以来金丝楠木就是皇家专用木材,历史上金丝楠木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古代封建帝王龙椅宝座都要选用金丝楠木制作。明清两代均严格禁止除皇家以外的建筑使用金丝楠木。现为国家保护物种。是集生物柴油、药用、香料及珍用材于一体的珍稀优良经济树种,经济效
怪事!大学毕业到美国学爬树  李坚2004年从东北林业大学毕业后,又到美国某大学深造。有趣的是,学校竟开设有“很重要”的爬树课。可美国人教授的攀树运动课,与我们常见的徒手爬树玩完全是两回事。攀树是一项惊险刺激的户外运动项目,以攀爬巨树为主。这项运动于上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现在,在美国至少有1000所学校开设爬树课程,练习如何借助于绳子、各种扣子等一整套专业工具爬树,完成上升、下移、旋转等动作,
1.掌握适宜的生长环境。①温度。各种菇都需在一定温度条件下才能正常生长发育。菌丝体和子实体对温度的要求是不同的,有的还“喜欢”变温条件,如平菇每天若能给予10%的温差刺激,则利于子实体的形成和发育。大部分种菇菌丝生长的适宜温度一般在25%左右。子实体发育的适温一般在15%左右。随着科技的进步,为了扩大栽培领域,扩展栽培时期,目前已培育出低温型、高温型、广温型等优良品种,我国大江南北都可种植。  ②
近日从重庆市云阳县栖霞镇古城村了解到。该村村民解诗禄家中的一只公鸡长出两个肛门、三条腿、四只脚。  解诗禄说,今年3月。他发现自家这只鸡的尾部多长出了一条腿,不久又长出了两只爪子和一个肛门。至今,这只“四脚公鸡”已存活半年之久。平时喂食时,它总能先抢到食物,动作十分敏捷。  解诗禄的妻子刘一芳认为“四脚公鸡”不吉利,曾把鸡丢到山上,让其自生自灭。可解诗禄又把鸡捡了回来。解诗禄说,这只鸡躯体后长出的
黄瓜嫁接育苗所采用的嫁接方法有靠接法、插接法和劈接法。前两种方法操作简单,易管理,成活率高,各地利用较多。而劈接法嫁接后难管理,成活率低,故生产上应用较少。以靠接法为例。简介如下:  靠接法也称舌接法。是将接穗与砧木苗在子叶下切口舌接而成。接好后去掉砧木顶芽,同栽于一营养钵内(或营养方块内),各自利用自己根系吸收养分,待嫁接苗成活后切断接穗根系,即成为一株嫁接苗。其具体操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
腹泻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一周左右就能自愈,发生腹泻最好不要滥用抗生素。  抗生素不单可以杀灭病原微生物,也会影响人体的正常菌群,急性腹泻有可能因此转为慢性腹泻,治疗起来得不偿失。还有些腹泻是由病毒或寄生虫引起的,服用抗生素对这些腹泻并无效力。为了避免出现耐药性,腹泻患者没有必要使用抗生素。  一旦家中出现有腹泻、呕吐的病人,首先要及时到各医院的肠道门诊就诊以便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和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到
编辑同志:  上个月的一天.我驾驶货车在道路上行驶中.车上装载的货物掉落.砸到正在超车的小轿车上.造成驾驶员陆某受伤、轿车受损的事故。陆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要求我和为货车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为.我只投保有交强险.没有投保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而本案不属于交强险的保险范围.拒绝承担责任。请问.本案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读者 缪伟  缪伟同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
今年全国夏粮总产14106.6万吨  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夏粮总产量14106.6万吨(2821.3亿斤),比2014年增产447万吨(89.4亿斤),比上年增长3.3%。2015年全国夏粮播种面积为27692.3千公顷,比2014年增长0.4%;因播种面积增加增产54.8万吨,对增产的贡献率为12.3%。  传统藕农打造“荷花经济”  进入盛夏,浙江省长兴县吕山乡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