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经济法规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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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人工智能最初以技术形式出现,经济发展使其趋向产业化,也对经济法规制提出了更多的具体要求。基于此,本文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的辩证关系作为切入点,予以简述,再以此为基础,重点分析基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经济法规制建议,就立法原则、区域差异化等进行探讨,服务于后续具体工作。
  关键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经济法规制;辩证关系
  一、前言
  人工智能(AI)尝试通过技术手段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包含各类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属于计算机科学的一个主要分支。现代社会发展使人工智能迈进产业化阶段,来自市场、消费者、管理者等多个元素的影响和需求,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要经济法规制作为依托,本文就相关内容展开分析。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的辩证关系
  (一)经济层面的辩证关系
  经济法规制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即经济性与规制性。经济层面上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宏观调控手段和市场规制关系上,即强调以市场为核对范围、两个存在经济联系的主体(这种联系可以是潜在的、未发生的)之间的关系,通过经济层面的杠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且这种调节是尊重市场规律的,是市场规律的法律反映,可实现宏观上的经济发展推动和效益提升。如规范人工智能产业的产权交易、实物交易等,以双方意愿为基础条件,为商品的市场价值为调整参考,确保经济层面的积极作用。
  (二)管制方面的辩证关系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的辩证关系,以管制方面来体现,重点在于规制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其调整的目標和手段往往逾越经济层面,扩展到社会产业发展等领域,本质上强调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而非狭义上的“管制”。与经济性一样,规制性在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方面体现的都很明显。如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可能通过立法方式进行财务方面的调整,重点向当地人工智能产业进行注资倾斜,即可视作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在管制方面辩证关系的体现[1]。
  三、基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经济法规制建议
  (一)给出立法原则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托之一,是以法律法规为引导,创设理想的发展环境,给予建设思路,这是经济法规制中经济性和规制性的共同体现。立法原则上,建议政府部门首先提出倡议,收集各地(或当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基本信息和态势,之后提交给对应的立法机关,以提案的形式初步进行立法原则的商榷、拟定。如“省一级政府每年应拨出财政收入的1%用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市一级政府每年应拨出财政收入的1.5%用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县一级政府每年应拨出财政收入的2%用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给出基本立法原则,之后各市、区、县再根据自身需要,酌情进行拨款比例的调整、拨款方向的选取、款项用途的酌定。此外,各地还应遵循市场规律,对款项额度进行必要调整,避免引导力度不足的问题[2]。
  (二)区域差异化
  区域差异化,是指各地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经济法规制的建设调整。我国东部地区、东北工业区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高,产业发展水平也较为理想,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相对较差。在此背景下,可向各地授予更大的立法自主权,在不违法上位法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酌情进行更契合市场、消费需要的经济法规制建设、完善。如物价部门的工作,在出售人工智能产品时,东部发达省份可适当提升价格,中西部省份则适当降低价格,将其写入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文件中,约束市场上的商业行为。又比如拨款力度,辽宁省沈阳市人工智能产业发达,但民间资本短缺,政府可在现有拨款额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申请加大引导投资额,依托经济法规制建设更完善的产业链,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三)促进和限制相结合
  促进和限制相结合,是经济法规制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也是保证人工智能产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渠道。具体执行上也要求结合市场需要、管理需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当前主要发展瓶颈等内容,给出科学的工作方案。以经济法规制为核心途径,可对当地经济发展环境进行评估,了解发展人工智能的优势条件。如当地消费能力强,但不具备理想的研究条件,可重点发展当地消费市场,并针对消费活动进行立法,限制欺诈、确定物价,以此为核心开展周边各项工作。如过当地物流产业发达、人力资源成本较低,则可以将物流产业、低技术密集型产业等作为重点,尝试与人工智能产业进行融合,并以立法形式加以明确和引导,发挥经济法规制的积极作用,有重点的推动人工智能产业不断完善。促进和限制的结合并非一成不变,也应根据当地具体态势适当进行变化。
  四、总结
  综上,现代社会发展对人工智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了产业发展,也带来了经济法规制方面的新问题。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经济法规制的关系可体现在两个层面,即经济性层面和管制方面,以此为背景,给出基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经济法规制建议包括区域差异化、促进和限制相结合等,实现管理的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1]颜媚,王蕴韬,孙明俊.统筹利用标准化手段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J].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19(02):74-77.
  [2]李岱素,潘慧.打造国际先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战略高地:《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发布[J].广东科技,2019, 28(02):15-16.
  作者简介:
  魏子顺(1986.12~ ),男,新疆昌吉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诉讼法及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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