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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的作品以丰富的叙事技巧、深远的历史主体、史诗般的语言而备受推崇。在长篇小说《宠儿》中,莫里森使用了大量的叙事策略,将其个人魅力与远见和后现代思想相结合,从而使这部小说成为“黑人文学历史上的里程碑”。
关键词:托尼·莫里森 《宠儿》 叙事策略 后现代思想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其作品揭示了黑人不为人知的黑暗历史、生活及其独特的文化背景。长篇小说《宠儿》是莫里森的第五部作品。小说从内容到形式吸引了广大评论家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这部小说是将黑人文化与白人世界融合的佳作,尤其是小说的语言特色和叙事风格更是别具特点。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之。
一 独特的叙述方式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小说《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宠儿》问世后,在世界文學舞台引起了强烈震动,有的评论家更是将它称为“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而这部小说的成功,不但帮助作者获得了1988年的普利策奖,更为她赢得了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殊荣的美国黑人女性。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克评论说:“没有人比托尼·莫里森写得更美,她始终不懈地探索非洲裔美国人的复杂性、恐惧和生活中的爱。无理的批评没有阻止她,过分的赞美也没有使她跌倒,她是配得上这一荣誉的作家。”表面上看,长篇小说《宠儿》囊括了大部分的感人元素:爱恨情仇,暴力,血腥,民族以及性,但是,莫里森却赋予这部小说不同于以往作家的叙述,既缠绵又热烈,既繁琐又简单,既晦涩又玄妙;它既像一首爵士乐又像一首奇妙的诗歌,在极具后现代风格的特点之中散发出强大的力量,将其他商业化的娱乐性的小说一一打败。可以说,《宠儿》中极具魅力的语言特色传达出作家莫里森本人悲天悯人的道德思想,也正因此,《宠儿》更加与众不同。
1 独特的叙述技巧
宠儿这一角色虽然被托尼·莫里森反复提及,甚至在书中出现过真身,可是大多数读者甚至评论家都对宠儿的身份一头雾水,她究竟是谁也成为一个谜。即使作为主角的宠儿也用诡异的或者令世人迷惑的方式讲述自己,总是用一种迷幻的语言将自己展示给世人,这也造就了托尼·莫里森作品奇幻的特点,使她与普通的文学家区分开来。虽然飘忽不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宠儿》将感情与丰富的语言相结合,真实又不乏生动地揭示了社会的黑暗一面。而在黑暗中,作者又充分地赞扬了底层社会黑人群体的坚韧和顽强,尤其是面对社会的压迫和摧残时。著名文学评论家考德维尔曾说过,“这本证实生活的小说是如此的强烈,让人心肺欲裂”。《宠儿》的语言独具特色,莫里森将小说语言从非洲种族的民间语言解放出来,并且以诗歌的特色呈现给世人。小说的叙述技巧借鉴了美国南方作家福克纳的特点,却又与众不同,展示了托尼·莫里森的独特风格,并给予读者持久的思考,让读者主动地投身于小说的情景之中,对人性以及社会给予特别的关注。
在叙述技巧上,莫里森采用了非洲独有的叙述传统,使用大量的、断续的、重复的、回旋式的语言策略,其独特的叙述方式打破了生和死的界限,而模糊了现实和蒙太奇的写作技巧让读者将魔幻和真实糅杂在一起,人鬼难辨,黑白不分,形成了独特的现在、过去、将来掺杂在一起的独特意境。《宠儿》充满音乐感的语言节奏和即兴随意的叙事风格无不体现着文学的艺术美。在这部小说中,莫里森汲取黑人文学艺术的精华,将边缘文化与主流文化融合,打破雅、俗的界限,从内容到形式开创了美国黑人文学的新天地。
2 与众不同的意识流
莫里森在讲述作品中黑奴的遭遇时,运用了力量倒叙和意识流的后现代写作方法,从而使书中人物的痛苦遭遇浮现或者让读者感同身受,这种问答式或者再回忆式的手法,带有鲜明的莫里森特色,是将历史与语言完美的结合。除此之外,小说《宠儿》最大的不同在于,不是揭示痛苦,而是努力地让人忘记过去,读者所了解的大都是记忆裂缝之中泄露的点滴。在这种轨迹运动似的叙述之中,莫里森将《宠儿》中各阶层的代表性的人物的复杂的心理层面真实地展示给了读者,而且让世人在这种繁复的螺旋式的语言中思考世界、历史甚至人性,从而得到感悟。《宠儿》中的叙述者将人性的反抗、斗争、失败以及到最后无奈的妥协逐一地展示出来,并且将人物的无奈和社会的强势融入到了一种独特的叙述中,让读者去不断地剖析人性,最后形成自己对人性的判断,并将人性升华。而这种思考就是通过松散的叙述来得到的,这种跳跃的离奇的曲折的螺旋式叙述,点点滴滴自成节奏,最后形成了无可匹敌的扑面而来的力量,达到唤醒世人的作用,尽管有批评家认为这种写作手法拖沓、随意,但是托尼·莫里森对于内容的把握、情感宣泄完美的衔接,打破了时间顺序的单线性的冲击力量,让视觉冲击与情感冲击更加的全方位,从而俘获了读者的精神世界。
二 独特的语言文化
除了小说独特的叙述特色以外,托尼·莫里森在《宠儿》中还将黑人独有的语言文化加以发扬,使其具有黑色的诗意。她曾评价这种黑人语言到,“我想显示我们语言的美丽:它的韵律,它的比喻,它的诗意,我们的民众说着美丽的话,带着圣经弥撒的节奏。”可以说,《宠儿》中的语言体现了非洲或者黑人的民族性,也体现了莫里森的想象力与民族意识的结合。莫里森对于诗性语言的运用,帮助读者理解她所具有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在黑人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莫里森的语言方式是她对黑人所承受的外在以及内在磨难的本能反应,只有通过这种语言才能让她和读者进行严肃的思考,而且黑人的这种诗性语言也能帮助读者包括她自己克服直面痛苦所带来的恐惧和压力。圣经弥撒节奏似的语言特色就仿佛是一种领悟,让读者进行对比,进而理解历史。莫里森让语言兼顾了社会责任与美学责任,将文字的抽象性与历史的现实性结合在一起,让语言更加有质感和历史厚度。 1 民族的音乐性语言
在《宠儿》中,莫里森也将黑人的呐喊用近似于诗歌一样的节奏倾诉出来,使这部小说有别于普通的批判性的反不平等的作品,它没有庸俗的感觉,拥有真实的质感,在语言中充分展现了黑人尤其是黑人女性的心路历程。小说中宠儿的心理独白没有标点符号,抛弃了语法中的大、小写规则。这种手法与世界主流的写作手法大相径庭,它仿佛在告诉世人,保罗·D等黑奴其实只是个人的私人财产,他们没有任何主权意识或者主体意识,作为白人的所有物,他们被剥夺了诠释自己语言或者文化的权力,也失去了定义自己地位的权力。
托尼·莫里森这种无视语法或者句法规则的语言,主要用空白填充句子和句子的空隙,某些文字根本没有一个标点,但是读者阅读时却感到情绪激动,喷薄而出,仿佛无心插柳反而让人觉得伤感之情油然而生。读者在阅读时,会发现莫里森的语言有音乐的乐律,会发现一种音乐的节奏,你不但想读,还想一遍一遍重复地去读,去体会。其实,莫里森在书中融入了黑人独有的音乐习惯,即他们擅长用布鲁斯或者黑人说唱这种节奏感很强的韵律去讲述传统。小说《宠儿》正是抓住了这种独有的黑人音乐文化性,小说中的语言富有节奏性,如保罗对生活的赞美,黑人妇女们解救塞丝时的歌唱,西克索临死时的歌唱。这种华丽的、天然的、不经雕饰的语言经过托尼·莫里森的运用,展现出不同的节奏。时而反反复复,时而长长短短,语气缓缓、一步步地控制了情绪的递进或者迂回。例如,在宠儿讲述运送奴隶的一章中,内容不讲究逻辑和语法,语言纷杂不清,但在杂乱中却又与黑人独有的音乐语言相契合,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这一段中的“I cme out of blue water”“the air is heavy”,以独特的语言符号带动了读者的情绪,让人去遐想黑人的悲惨遭遇,使人同情黑人当时的集体无意识的状况。这一段中的“a hot thing”被作者反复地使用了九次,一次次的冲击,使人的心理防线几近崩溃,使读者不得不去直面一个惨死的婴儿对爱的渴望。这种带有强烈的黑人布鲁斯特色语言的大量使用,从多角度将声音或者情感宣泄出来,让读者沉浸之中,使之仿佛能看到、体会到作品中人物复杂的感觉并为之深思,反思这种畸形的爱又心旷神怡般地向往,这种语言特色恰巧就像布鲁斯音乐,兼具情感张力与震撼力,比较容易引起共鸣。
2 即兴发挥的旋律性
莫里森的语言构建技巧还可以从她对于时间或故事发展的安排看出来:频繁的重复事件、反复的语言,突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独白和纠葛,与众不同的是,莫里森所讲述的故事都别具匠心或者各有不同。所以整部小说就像莫里森独创的一首即兴的诗歌作品。“对于乐师来说,‘即兴’一词的含义是一边演奏,一边现编音乐。音乐部分可以是旋律、伴奏、低音等等。但演奏者却又不可随心所欲地胡乱演奏,否则就会与乐队其他成员合不上拍。”《宠儿》比较核心的故事如塞丝弑女、塞丝逃亡等,都是从不同的讲述者或者角度讲述的。但是,或讲述得支离破碎,或只用只言片语简单地拼凑出个事情的梗概。这种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讲述让人目不暇接,又感触良多。而且作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积极地参与其中,把不同角度上的故事进行个性化的组装或者连接,让故事按照不同的人性理解得到升华,这些安排看似无心之作,其实都是作家匠心独具的安排:规律性中存在即兴,即兴中能看到故事的主旋律。莫里森旨在告诉读者,一切的结果都是在这种看似偶然的片段中造就的,黑人的悲剧也是一步步的发展造成的。莫里森是作家更是个世人或者音乐家,她赋予了小说更加诗性、音乐性的语言,因为她把主流文学同黑人文学、黑人艺术结合在一起,让文学具有了自己的特色或者说黑人的现代特色,也让黑人悲惨的历史遭遇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可。莫里森这种重韵律感、动感的节奏语言,还有黑人随意叙述即兴发挥的风格打破了主流传统叙述方式,别具一番风味,将底层文化与主流文化融合,将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相互融合,开创了黑人文学的新纪元。
综上,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并不是一部单纯的娱乐大众的轻松的小说,它更好像是沉重的复杂的一次寻宝之旅或者寻根之行,在故事中没有方向,没有线索,没有指示,却让读者十分微妙地发现角色、空间、时间的不同层面,让读者乐于去追寻或者发现文字的魅力以及文字背后的历史。读者发现,只有紧跟莫里森的语言,才有机会了解世界的真实性和文学的美好性,去感受历史的震撼。托尼·莫里森的独特叙述语言或者黑人独有的民族性语言,也把莫里森的民族责任感发挥到极致。正是凭借这种蕴含民俗、宗教、艺术等内容的独特的“文化语法”,莫里森取得了在当代世界文学中卓越的成就。
参考文献:
[1] 曾繁仁:《20世纪欧美文学热点问题》,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 程锡麟、王晓路:《当代美国小说理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
[3] 芮渝萍:《美国小说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4] 申丹:《敘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 苏雅勤:《试论〈宠儿〉的魔幻现实主义表现艺术》,《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6] 王家湘:《20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7] 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 章汝雯:《托尼·莫里森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
[9] 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平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简介:
刘涛,男,1979—,石家庄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王立宾,男,1980—,石家庄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关键词:托尼·莫里森 《宠儿》 叙事策略 后现代思想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托尼·莫里森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其作品揭示了黑人不为人知的黑暗历史、生活及其独特的文化背景。长篇小说《宠儿》是莫里森的第五部作品。小说从内容到形式吸引了广大评论家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这部小说是将黑人文化与白人世界融合的佳作,尤其是小说的语言特色和叙事风格更是别具特点。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之。
一 独特的叙述方式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小说《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女黑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毅然杀死了自己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宠儿》问世后,在世界文學舞台引起了强烈震动,有的评论家更是将它称为“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而这部小说的成功,不但帮助作者获得了1988年的普利策奖,更为她赢得了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殊荣的美国黑人女性。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克评论说:“没有人比托尼·莫里森写得更美,她始终不懈地探索非洲裔美国人的复杂性、恐惧和生活中的爱。无理的批评没有阻止她,过分的赞美也没有使她跌倒,她是配得上这一荣誉的作家。”表面上看,长篇小说《宠儿》囊括了大部分的感人元素:爱恨情仇,暴力,血腥,民族以及性,但是,莫里森却赋予这部小说不同于以往作家的叙述,既缠绵又热烈,既繁琐又简单,既晦涩又玄妙;它既像一首爵士乐又像一首奇妙的诗歌,在极具后现代风格的特点之中散发出强大的力量,将其他商业化的娱乐性的小说一一打败。可以说,《宠儿》中极具魅力的语言特色传达出作家莫里森本人悲天悯人的道德思想,也正因此,《宠儿》更加与众不同。
1 独特的叙述技巧
宠儿这一角色虽然被托尼·莫里森反复提及,甚至在书中出现过真身,可是大多数读者甚至评论家都对宠儿的身份一头雾水,她究竟是谁也成为一个谜。即使作为主角的宠儿也用诡异的或者令世人迷惑的方式讲述自己,总是用一种迷幻的语言将自己展示给世人,这也造就了托尼·莫里森作品奇幻的特点,使她与普通的文学家区分开来。虽然飘忽不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宠儿》将感情与丰富的语言相结合,真实又不乏生动地揭示了社会的黑暗一面。而在黑暗中,作者又充分地赞扬了底层社会黑人群体的坚韧和顽强,尤其是面对社会的压迫和摧残时。著名文学评论家考德维尔曾说过,“这本证实生活的小说是如此的强烈,让人心肺欲裂”。《宠儿》的语言独具特色,莫里森将小说语言从非洲种族的民间语言解放出来,并且以诗歌的特色呈现给世人。小说的叙述技巧借鉴了美国南方作家福克纳的特点,却又与众不同,展示了托尼·莫里森的独特风格,并给予读者持久的思考,让读者主动地投身于小说的情景之中,对人性以及社会给予特别的关注。
在叙述技巧上,莫里森采用了非洲独有的叙述传统,使用大量的、断续的、重复的、回旋式的语言策略,其独特的叙述方式打破了生和死的界限,而模糊了现实和蒙太奇的写作技巧让读者将魔幻和真实糅杂在一起,人鬼难辨,黑白不分,形成了独特的现在、过去、将来掺杂在一起的独特意境。《宠儿》充满音乐感的语言节奏和即兴随意的叙事风格无不体现着文学的艺术美。在这部小说中,莫里森汲取黑人文学艺术的精华,将边缘文化与主流文化融合,打破雅、俗的界限,从内容到形式开创了美国黑人文学的新天地。
2 与众不同的意识流
莫里森在讲述作品中黑奴的遭遇时,运用了力量倒叙和意识流的后现代写作方法,从而使书中人物的痛苦遭遇浮现或者让读者感同身受,这种问答式或者再回忆式的手法,带有鲜明的莫里森特色,是将历史与语言完美的结合。除此之外,小说《宠儿》最大的不同在于,不是揭示痛苦,而是努力地让人忘记过去,读者所了解的大都是记忆裂缝之中泄露的点滴。在这种轨迹运动似的叙述之中,莫里森将《宠儿》中各阶层的代表性的人物的复杂的心理层面真实地展示给了读者,而且让世人在这种繁复的螺旋式的语言中思考世界、历史甚至人性,从而得到感悟。《宠儿》中的叙述者将人性的反抗、斗争、失败以及到最后无奈的妥协逐一地展示出来,并且将人物的无奈和社会的强势融入到了一种独特的叙述中,让读者去不断地剖析人性,最后形成自己对人性的判断,并将人性升华。而这种思考就是通过松散的叙述来得到的,这种跳跃的离奇的曲折的螺旋式叙述,点点滴滴自成节奏,最后形成了无可匹敌的扑面而来的力量,达到唤醒世人的作用,尽管有批评家认为这种写作手法拖沓、随意,但是托尼·莫里森对于内容的把握、情感宣泄完美的衔接,打破了时间顺序的单线性的冲击力量,让视觉冲击与情感冲击更加的全方位,从而俘获了读者的精神世界。
二 独特的语言文化
除了小说独特的叙述特色以外,托尼·莫里森在《宠儿》中还将黑人独有的语言文化加以发扬,使其具有黑色的诗意。她曾评价这种黑人语言到,“我想显示我们语言的美丽:它的韵律,它的比喻,它的诗意,我们的民众说着美丽的话,带着圣经弥撒的节奏。”可以说,《宠儿》中的语言体现了非洲或者黑人的民族性,也体现了莫里森的想象力与民族意识的结合。莫里森对于诗性语言的运用,帮助读者理解她所具有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在黑人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莫里森的语言方式是她对黑人所承受的外在以及内在磨难的本能反应,只有通过这种语言才能让她和读者进行严肃的思考,而且黑人的这种诗性语言也能帮助读者包括她自己克服直面痛苦所带来的恐惧和压力。圣经弥撒节奏似的语言特色就仿佛是一种领悟,让读者进行对比,进而理解历史。莫里森让语言兼顾了社会责任与美学责任,将文字的抽象性与历史的现实性结合在一起,让语言更加有质感和历史厚度。 1 民族的音乐性语言
在《宠儿》中,莫里森也将黑人的呐喊用近似于诗歌一样的节奏倾诉出来,使这部小说有别于普通的批判性的反不平等的作品,它没有庸俗的感觉,拥有真实的质感,在语言中充分展现了黑人尤其是黑人女性的心路历程。小说中宠儿的心理独白没有标点符号,抛弃了语法中的大、小写规则。这种手法与世界主流的写作手法大相径庭,它仿佛在告诉世人,保罗·D等黑奴其实只是个人的私人财产,他们没有任何主权意识或者主体意识,作为白人的所有物,他们被剥夺了诠释自己语言或者文化的权力,也失去了定义自己地位的权力。
托尼·莫里森这种无视语法或者句法规则的语言,主要用空白填充句子和句子的空隙,某些文字根本没有一个标点,但是读者阅读时却感到情绪激动,喷薄而出,仿佛无心插柳反而让人觉得伤感之情油然而生。读者在阅读时,会发现莫里森的语言有音乐的乐律,会发现一种音乐的节奏,你不但想读,还想一遍一遍重复地去读,去体会。其实,莫里森在书中融入了黑人独有的音乐习惯,即他们擅长用布鲁斯或者黑人说唱这种节奏感很强的韵律去讲述传统。小说《宠儿》正是抓住了这种独有的黑人音乐文化性,小说中的语言富有节奏性,如保罗对生活的赞美,黑人妇女们解救塞丝时的歌唱,西克索临死时的歌唱。这种华丽的、天然的、不经雕饰的语言经过托尼·莫里森的运用,展现出不同的节奏。时而反反复复,时而长长短短,语气缓缓、一步步地控制了情绪的递进或者迂回。例如,在宠儿讲述运送奴隶的一章中,内容不讲究逻辑和语法,语言纷杂不清,但在杂乱中却又与黑人独有的音乐语言相契合,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这一段中的“I cme out of blue water”“the air is heavy”,以独特的语言符号带动了读者的情绪,让人去遐想黑人的悲惨遭遇,使人同情黑人当时的集体无意识的状况。这一段中的“a hot thing”被作者反复地使用了九次,一次次的冲击,使人的心理防线几近崩溃,使读者不得不去直面一个惨死的婴儿对爱的渴望。这种带有强烈的黑人布鲁斯特色语言的大量使用,从多角度将声音或者情感宣泄出来,让读者沉浸之中,使之仿佛能看到、体会到作品中人物复杂的感觉并为之深思,反思这种畸形的爱又心旷神怡般地向往,这种语言特色恰巧就像布鲁斯音乐,兼具情感张力与震撼力,比较容易引起共鸣。
2 即兴发挥的旋律性
莫里森的语言构建技巧还可以从她对于时间或故事发展的安排看出来:频繁的重复事件、反复的语言,突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独白和纠葛,与众不同的是,莫里森所讲述的故事都别具匠心或者各有不同。所以整部小说就像莫里森独创的一首即兴的诗歌作品。“对于乐师来说,‘即兴’一词的含义是一边演奏,一边现编音乐。音乐部分可以是旋律、伴奏、低音等等。但演奏者却又不可随心所欲地胡乱演奏,否则就会与乐队其他成员合不上拍。”《宠儿》比较核心的故事如塞丝弑女、塞丝逃亡等,都是从不同的讲述者或者角度讲述的。但是,或讲述得支离破碎,或只用只言片语简单地拼凑出个事情的梗概。这种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的讲述让人目不暇接,又感触良多。而且作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积极地参与其中,把不同角度上的故事进行个性化的组装或者连接,让故事按照不同的人性理解得到升华,这些安排看似无心之作,其实都是作家匠心独具的安排:规律性中存在即兴,即兴中能看到故事的主旋律。莫里森旨在告诉读者,一切的结果都是在这种看似偶然的片段中造就的,黑人的悲剧也是一步步的发展造成的。莫里森是作家更是个世人或者音乐家,她赋予了小说更加诗性、音乐性的语言,因为她把主流文学同黑人文学、黑人艺术结合在一起,让文学具有了自己的特色或者说黑人的现代特色,也让黑人悲惨的历史遭遇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可。莫里森这种重韵律感、动感的节奏语言,还有黑人随意叙述即兴发挥的风格打破了主流传统叙述方式,别具一番风味,将底层文化与主流文化融合,将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相互融合,开创了黑人文学的新纪元。
综上,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并不是一部单纯的娱乐大众的轻松的小说,它更好像是沉重的复杂的一次寻宝之旅或者寻根之行,在故事中没有方向,没有线索,没有指示,却让读者十分微妙地发现角色、空间、时间的不同层面,让读者乐于去追寻或者发现文字的魅力以及文字背后的历史。读者发现,只有紧跟莫里森的语言,才有机会了解世界的真实性和文学的美好性,去感受历史的震撼。托尼·莫里森的独特叙述语言或者黑人独有的民族性语言,也把莫里森的民族责任感发挥到极致。正是凭借这种蕴含民俗、宗教、艺术等内容的独特的“文化语法”,莫里森取得了在当代世界文学中卓越的成就。
参考文献:
[1] 曾繁仁:《20世纪欧美文学热点问题》,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 程锡麟、王晓路:《当代美国小说理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
[3] 芮渝萍:《美国小说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4] 申丹:《敘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 苏雅勤:《试论〈宠儿〉的魔幻现实主义表现艺术》,《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6] 王家湘:《20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7] 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 章汝雯:《托尼·莫里森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
[9] 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平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简介:
刘涛,男,1979—,石家庄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
王立宾,男,1980—,石家庄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