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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突出强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通过学生具体的探究活动来实现。因此,科学探究成为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重要理念,探究学习是学生学习化学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培养学生探究意识和提高探究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选题的原则
探究式教学,必须认真选题,所选的内容应富有一定的“挑战性”。在探究式教学的选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创设情境
研究始于问题,问题产生于情境,创设一个好的情境是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使学生明确探究方向和目标的首要问题。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罗杰斯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的、积极的探索者,教师的作用是要形成一种使学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因此,教师应通过创设具有启发性、趣味性、现实性和挑战性的学习情境,使学生进入“心欲求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愤悱”状态,促使学生提出问题,激发学生探求知识与真理的迫切而强烈的欲望。
2.可探究性
可探究性是指所选取的问题必须建立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和能力的基础上,为学生所了解和熟悉,符合学生的最近发展水平和能力,是学生通过一定的思考后就能付诸于行动,最终经历完整的探索过程。例如,在学生学过实验室乙酸乙酯的制取后, 让学生探究 在实验室制得1mL乙酸乙酯后,沿器壁加入0.5mL紫色石蕊试液,这时石蕊试液将存在于饱和碳酸钠层与乙酸乙酯层之间(整个过程不振荡试管),可以先让学生分析、推理,再让学生亲自做实验,看看是否和自己的推理一致,这样,就能更容易让学生知道在收集乙酸乙酯时饱和Na2CO3溶液的作用了。
3.探究方法的多样性
探究方法的多样性是指所选问题的探究方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渠道的,以确保学生在思考问题时,思维有一定的广度,可通过观察、实验、猜测、推理等各种方式或某些方式的组合得出结论,以调动学生探究的积极性(这一点对于高中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4.提出问题的自主性
爱因斯坦认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化学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进步。因此,在教学过程,尤其是探究性学习的教学过程中,应重视让学生通过亲身感受、体验和探索,从一些具体的实例或现象中提出问题。例如,前面讲到Na2O2性质的时候,振荡的酚酞试液褪色了,在学了Na2O2的用途后, 学生们可能会想, 是Na2O2的漂白性使红色褪去的,还是溶液的碱性太强使红色褪去呢?可问学生能否用最简单的实验来验证。
二、引导的原则
化学教育心理学认为,学生化学学习的特点是“接受----建构”式的。探究教学大师施瓦布敢认为,仅仅向儿童提供刺激并指望他们自己去发现和学习是不够的。因此,在新课程标准理念的指导下,寻找教师对学生化学学习的指导与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之间的平衡,把握好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干预度”是化学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关键课题。笔者认为,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问题引导原则
设计问题原则是指教师在启发引导学生思维活动的过程中,不应是单纯的告知,有时应将告知的内容隐藏于一引起具有启发性的问题之中,使学生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主动获得指向问题解决的有效信息。
2.启发原认知原则
原认知是高级智力活动,在化学学习中发挥着统帅作用。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对于培养学生的化学思维能力,提高化学素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教师在探究式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启发认知的原则,“从一般化的问题和建议开始”(波利亚语)。例如,在学生思维“这个问题与哪些知识和方法有联系?”“常用的方法有哪些?”“这个解法对我们有何启示?”“还有别的方法吗?”“你能确信你的解法吗”等等。通过对原认知的启发,不仅让学生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还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干”,“干得怎么样”,“为什么这样干”,正所谓“知其然,明其法,晓其理”。
3.滞后性原则
滞后性原则一是指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暴露自己的思维活动和引导学生的时间要相对滞后,要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对问题展开深入的思考;二是指教师对学生暴露的思维过程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评价要滞后,要让学生有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的机会;三是指教师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对所提问题的理解和解决的进度要表现得比学生滞后。因为实践证明,当学生发现老师对某一问题尚无定论时,更能激发他们(尤其是思维品质较好的学生)的探究热情,更有利于他们开展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更能使他们具有成就感。
三、合作交流的原则
合作交流是探究性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学生化学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一环节不应流于形式,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深刻思考原则,以保证交流的质量、时间;二是广泛性原则,使学习小组内部,学习小组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合作、交流、讨论必须是充分的;三是平等性原则,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和耐心倾听他人意见的义务。
(作者单位:河南省中牟县第二高级中学)
一、选题的原则
探究式教学,必须认真选题,所选的内容应富有一定的“挑战性”。在探究式教学的选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创设情境
研究始于问题,问题产生于情境,创设一个好的情境是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使学生明确探究方向和目标的首要问题。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罗杰斯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的、积极的探索者,教师的作用是要形成一种使学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因此,教师应通过创设具有启发性、趣味性、现实性和挑战性的学习情境,使学生进入“心欲求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愤悱”状态,促使学生提出问题,激发学生探求知识与真理的迫切而强烈的欲望。
2.可探究性
可探究性是指所选取的问题必须建立在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和能力的基础上,为学生所了解和熟悉,符合学生的最近发展水平和能力,是学生通过一定的思考后就能付诸于行动,最终经历完整的探索过程。例如,在学生学过实验室乙酸乙酯的制取后, 让学生探究 在实验室制得1mL乙酸乙酯后,沿器壁加入0.5mL紫色石蕊试液,这时石蕊试液将存在于饱和碳酸钠层与乙酸乙酯层之间(整个过程不振荡试管),可以先让学生分析、推理,再让学生亲自做实验,看看是否和自己的推理一致,这样,就能更容易让学生知道在收集乙酸乙酯时饱和Na2CO3溶液的作用了。
3.探究方法的多样性
探究方法的多样性是指所选问题的探究方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渠道的,以确保学生在思考问题时,思维有一定的广度,可通过观察、实验、猜测、推理等各种方式或某些方式的组合得出结论,以调动学生探究的积极性(这一点对于高中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4.提出问题的自主性
爱因斯坦认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一个化学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进步。因此,在教学过程,尤其是探究性学习的教学过程中,应重视让学生通过亲身感受、体验和探索,从一些具体的实例或现象中提出问题。例如,前面讲到Na2O2性质的时候,振荡的酚酞试液褪色了,在学了Na2O2的用途后, 学生们可能会想, 是Na2O2的漂白性使红色褪去的,还是溶液的碱性太强使红色褪去呢?可问学生能否用最简单的实验来验证。
二、引导的原则
化学教育心理学认为,学生化学学习的特点是“接受----建构”式的。探究教学大师施瓦布敢认为,仅仅向儿童提供刺激并指望他们自己去发现和学习是不够的。因此,在新课程标准理念的指导下,寻找教师对学生化学学习的指导与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之间的平衡,把握好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干预度”是化学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关键课题。笔者认为,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问题引导原则
设计问题原则是指教师在启发引导学生思维活动的过程中,不应是单纯的告知,有时应将告知的内容隐藏于一引起具有启发性的问题之中,使学生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主动获得指向问题解决的有效信息。
2.启发原认知原则
原认知是高级智力活动,在化学学习中发挥着统帅作用。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对于培养学生的化学思维能力,提高化学素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此,教师在探究式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启发认知的原则,“从一般化的问题和建议开始”(波利亚语)。例如,在学生思维“这个问题与哪些知识和方法有联系?”“常用的方法有哪些?”“这个解法对我们有何启示?”“还有别的方法吗?”“你能确信你的解法吗”等等。通过对原认知的启发,不仅让学生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还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干”,“干得怎么样”,“为什么这样干”,正所谓“知其然,明其法,晓其理”。
3.滞后性原则
滞后性原则一是指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暴露自己的思维活动和引导学生的时间要相对滞后,要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对问题展开深入的思考;二是指教师对学生暴露的思维过程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评价要滞后,要让学生有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的机会;三是指教师在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对所提问题的理解和解决的进度要表现得比学生滞后。因为实践证明,当学生发现老师对某一问题尚无定论时,更能激发他们(尤其是思维品质较好的学生)的探究热情,更有利于他们开展创造性的思维活动,更能使他们具有成就感。
三、合作交流的原则
合作交流是探究性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学生化学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一环节不应流于形式,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深刻思考原则,以保证交流的质量、时间;二是广泛性原则,使学习小组内部,学习小组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合作、交流、讨论必须是充分的;三是平等性原则,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和耐心倾听他人意见的义务。
(作者单位:河南省中牟县第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