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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意见类型: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又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文将不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称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及保留、否定和拒绝意见统称为非标准审计意见。而对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二、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