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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作为企业,依法纳税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但面临当前动荡的国际经济形势,和普遍紧张的资金状况,如何更好地开源节流,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成为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本文将就企业在筹建、运营及细节管理方面如何更好运用税收政策作简要的分析,希望能为管理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组建过程;经营过程;筹资过程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税收是企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国经济像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既可以保证企业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又可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纳税筹划行为采用的方法及手段应是合法的,至少也应是不违法的,并符合税法精神。否则就会成为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
(2)风险性。纳税筹划因受政策、环境及其他可变因素的影响,必然具有许多不确定性,故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纳税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估算范围,并非绝对数字。
(3)超前性。纳税筹划应该在尚未形成纳税义务的时候进行。如果纳税人的某项纳税义务已经形成,那么纳税人任何试图改变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的努力最终都只能被认定为偷逃税,受到法律的制裁,是不可取的。因此,对纳税义务的超前筹划是纳税筹划的关键所在。
三、税收筹划的具体应用
(1)企业投资项目的科学选择
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要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区或税区投资,在我国国内一般可以考虑以下重点区域: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七大地区。
(2)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第一,消除重复纳税
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企业通过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资本来源结构,提高债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否则有可能使企业陷于财务危机甚至破产。
第二,减轻高额税负
造成企业高额税负的原因大致也有两个:
一是因为企业不熟悉税法,把不该交纳的税糊涂地交了,造成的高额税负;
例如,在建筑业施工过程中要交营业税,如果合同总价中含有甲方代乙方采购的设备,那么施工方要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交纳营业税;但如果是签订施工方、委托方、设备生产商三方合同,甲方为施工方,只收取施工金额,采购设备的金额由委托方直接向设备生产厂家支付,则施工方只需按照施工金额交营业税,这样就节省了税款。
二是因为企业把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混合在一起,不加区别,把本来适用低税率的业务按高税率纳税了,也造成了高额税负。 筹划方法是把两种税率的业务分开核算,单独成立公司,按各自使用税率缴税,节约税金。
例如:某科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科技含量高的电子设备,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常年技术指导和咨询业务。销售电子设备的收入要按17%的税率交纳增值税,技术指导和咨询业务本来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但因与销售电子设备裹在了一起,属于混合销售,也要按17%的税率交纳增值税。此种情况下,可专门成立咨询服务公司,将销售与咨询服务分开,咨询公司只需按照5%缴纳营业税,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
第三,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众多关于企业重组中相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利用好这些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税金,但是如果理解的不够深入,片面断章取义,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变成偷税漏税。
例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3号公告的规定,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这就解决了企业以实物资产投资需缴纳较大数额增值税的难题。但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只注重实物资产的转移而忽略了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转移,就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应税行为,要求缴纳增值税。
再例如: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子公司手续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子公司必须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物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因此企业在组建过程中,综合平衡各种方式的利弊,可取的节税的最佳效果。
四、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的前提应该建立在全面掌握税收法规,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税收策划首先必须合法,切不可对税收政策断章取义,策划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更不可蛮干,特别是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对税收的严肃性缺少必要的认识,只追求高利益,税金的核算随意性较大,在目前税收控制越来越严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就会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企业在追求减轻税负的同时,只有正确利用税收筹划才能为企业赢取最大利益。
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实现最大效益,甚至可以影响企业的兴衰存亡。通过纳税筹划,可税收杠杆的制约扶持导向功能有机地融入企业财务决策和战略选择中,优化企业市场价值取向,促使集团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集团的最大效益。
作者简介:王玲 女,财务处长,会计师
关键词:税收筹划;合理避税;组建过程;经营过程;筹资过程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税收是企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国经济像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既可以保证企业的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又可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纳税筹划行为采用的方法及手段应是合法的,至少也应是不违法的,并符合税法精神。否则就会成为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
(2)风险性。纳税筹划因受政策、环境及其他可变因素的影响,必然具有许多不确定性,故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纳税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估算范围,并非绝对数字。
(3)超前性。纳税筹划应该在尚未形成纳税义务的时候进行。如果纳税人的某项纳税义务已经形成,那么纳税人任何试图改变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的努力最终都只能被认定为偷逃税,受到法律的制裁,是不可取的。因此,对纳税义务的超前筹划是纳税筹划的关键所在。
三、税收筹划的具体应用
(1)企业投资项目的科学选择
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要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区或税区投资,在我国国内一般可以考虑以下重点区域: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七大地区。
(2)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第一,消除重复纳税
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企业通过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资本来源结构,提高债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否则有可能使企业陷于财务危机甚至破产。
第二,减轻高额税负
造成企业高额税负的原因大致也有两个:
一是因为企业不熟悉税法,把不该交纳的税糊涂地交了,造成的高额税负;
例如,在建筑业施工过程中要交营业税,如果合同总价中含有甲方代乙方采购的设备,那么施工方要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交纳营业税;但如果是签订施工方、委托方、设备生产商三方合同,甲方为施工方,只收取施工金额,采购设备的金额由委托方直接向设备生产厂家支付,则施工方只需按照施工金额交营业税,这样就节省了税款。
二是因为企业把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混合在一起,不加区别,把本来适用低税率的业务按高税率纳税了,也造成了高额税负。 筹划方法是把两种税率的业务分开核算,单独成立公司,按各自使用税率缴税,节约税金。
例如:某科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科技含量高的电子设备,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常年技术指导和咨询业务。销售电子设备的收入要按17%的税率交纳增值税,技术指导和咨询业务本来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但因与销售电子设备裹在了一起,属于混合销售,也要按17%的税率交纳增值税。此种情况下,可专门成立咨询服务公司,将销售与咨询服务分开,咨询公司只需按照5%缴纳营业税,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
第三,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支持企业发展,出台了众多关于企业重组中相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利用好这些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税金,但是如果理解的不够深入,片面断章取义,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变成偷税漏税。
例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3号公告的规定,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这就解决了企业以实物资产投资需缴纳较大数额增值税的难题。但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只注重实物资产的转移而忽略了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转移,就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应税行为,要求缴纳增值税。
再例如: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子公司手续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子公司必须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物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因此企业在组建过程中,综合平衡各种方式的利弊,可取的节税的最佳效果。
四、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的前提应该建立在全面掌握税收法规,了解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税收策划首先必须合法,切不可对税收政策断章取义,策划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更不可蛮干,特别是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对税收的严肃性缺少必要的认识,只追求高利益,税金的核算随意性较大,在目前税收控制越来越严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就会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企业在追求减轻税负的同时,只有正确利用税收筹划才能为企业赢取最大利益。
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实现最大效益,甚至可以影响企业的兴衰存亡。通过纳税筹划,可税收杠杆的制约扶持导向功能有机地融入企业财务决策和战略选择中,优化企业市场价值取向,促使集团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集团的最大效益。
作者简介:王玲 女,财务处长,会计师